鳳凰縣地方稅務局

(三)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2、第二稅務分局

機構概況

鳳凰縣地方稅務局自1994年稅制改革稅務機構分設而組建,負責鳳凰縣24個鄉鎮3044戶納稅人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下設3個稅務分局、1個稽查局、內設6個科室,共有幹部104人,大專以上學歷76人,中共黨員48人。現配置領導職屬6人,譚劍波同志任黨組書記、局長。
自機構組建以來,鳳凰縣地方稅務局在省州局的正確領導下,緊緊依託地方黨委政府,立足縣情,銳意進取,紮實工作,圍繞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宗旨,弘揚敢為人先的創新精神,榮獲湖南省“依法辦事示範視窗單位”和湘西州“雙十佳執法單位”等榮譽121項。尤其是近兩年,該局積極落實科學發展觀,抓住西部開發和旅遊經濟蓬勃發展的歷史機遇,大膽更新征管理念,堅持向精細化管理要收入,地方稅收規模進一步得以壯大:2007年全縣地稅總收入達到5631萬元,2008年1-10月已組織入庫地方各稅5224萬元,完成年初計畫數的86.71%,同比增長11.83%,增收552萬元,預計全年將突破6233萬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下達本地區稅費收入計畫和稅費收入計畫完成情況的分析預測與統計核算;負責本單位財務經費管理和資產裝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負責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以及文明創建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征管範圍

鳳凰縣局下設分局征管範圍:
擔負鳳凰縣範圍內1759平方公里,沱江鎮、木江坪鎮、臘爾山鎮、阿拉營鎮、茶田鎮、廖家橋鎮、吉信鎮、山江鎮、禾庫鎮、新場鄉、茨岩鄉、都里鄉、兩林鄉、竿子坪鄉、落朝井鄉、林峰鄉、水打田鄉、麻沖鄉、千工坪鄉、木里鄉、官莊鄉、柳薄鄉、米良鄉、三拱橋鄉等24個鄉鎮的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第一稅務分局:負責稅收法律、法規及規費(金)政策的宣傳、諮詢;負責沱江鎮範圍內的企業、個體及房屋出租的稅(費、金)源管理工作;組織納稅評估、納稅輔導、納稅提醒服務、催辦催繳催報;組織並實施日常的稅務巡查及違章處理;納稅人的性質認定,納稅人的信息採集和錄入,建立納稅人檔案;督促納稅人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移送涉稅事項。
第二稅務分局:負責稅收法律、法規及規費(金)政策的宣傳、諮詢;負責木江坪鎮、臘爾山鎮、阿拉營鎮、茶田鎮、廖家橋鎮、吉信鎮、山江鎮、禾庫鎮、新場鄉、茨岩鄉、都里鄉、兩林鄉、竿子坪鄉、落朝井鄉、林峰鄉、水打田鄉、麻沖鄉、千工坪鄉、木里鄉、官莊鄉、柳薄鄉、米良鄉、三拱橋鄉等23個鄉鎮地方稅收的稅(費、金)源管理(不含交通運輸、車船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的稅源管理);組織納稅評估、納稅輔導、納稅提醒服務、催辦催繳催報;組織並實施日常的稅務巡查及違章處理;納稅人的性質認定,納稅人的信息採集和錄入,建立納稅人檔案;督促納稅人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移送涉稅事項。
第三稅務分局:負責稅收法律、法規及規費(金)政策的宣傳、諮詢;負責全縣的交通運輸稅收、契稅、耕地占用稅、二手房交易稅收和沱江鎮範圍內的建築安裝工程、房地產開發工程稅收的稅源管理;負責全縣車船稅稅源管理;組織納稅評估、納稅輔導、納稅提醒服務、催辦催繳催報;組織並實施日常的稅務巡查及違章處理;納稅人的性質認定,納稅人的信息採集和錄入,建立納稅人檔案;督促納稅人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移送涉稅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行政科(室) 7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日常政務、文秘、綜合、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網站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接待、物業管理等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2、稅政法規科
主要職責:負責地方各稅的稅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地稅部門徵收的各類費(金)的指導、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發票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征管業務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征管建制、征管質量檢查等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相關工作;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4、收入規劃核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收計畫編制、稅款繳(退)庫情況監督、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等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財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務經費、裝備、資產以及局機關財務管理;編報審核財務預決、算;負責辦理經費撥付、政府採購、服裝發放工作。
6、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7、監察審計室
主要職責: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二)直屬機構

設直屬行政機構 2 個:辦稅服務中心和稽查局。
辦稅服務中心工作職責:負責與辦稅服務相關的稅收政策宣傳、諮詢和解答,稅務登記證件的辦理和發放,稅務發票的發售、代開和繳銷;負責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或扣繳申報)的受理、稅收票證開具和稅款(費、金)、滯納金、罰款的徵收入庫;負責納稅人減免稅審批(或備案)資料的受理、初審,減免稅審批(或備案)文書的發放;負責征管業務數據的審核、錄入和管理。
稽查局工作職責:負責組織轄區內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實施專項稽查;負責地稅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負責組織或配合公檢法等部門打擊涉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三)派出機構

1、第一稅務分局 職責:負責沱江鎮所在地所有行政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稅(費)源管理工作。
2、第二稅務分局 職責:負責除沱江鎮外所有的農村23個鄉鎮的地方稅(費)源管理工作。
3、第三稅務分局 職責:負責全縣行業稅收和零散稅收的稅(費)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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