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國生

於1993年被浙江省司法廳評為全省優秀法律工作者,於1994年由衢縣司法局公布為烏溪江法律服務所主任。 於1995年被浙江省司法廳評為浙江省十佳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同年被衢州市人民政府評為先進工作者,同年刊登浙江法制報。 於2002年12月16日辦理退休手續,繼續在所工作,於2003年烏溪江法律服務所由衢州廿里法律服務所合併,被衢江區司法局調任衢州區,廿里法律服務所服務至今。

基本信息

魯國生 1937年10月生,浙江衢州市人。法律工作者,畢業於金華師範學院,現任衢州市廿里法律服務所主任。主要業績:1984年被原衢縣司法局錄用為法律工作者,服務於衢縣烏溪江法律服務所,活動於湖南鎮、舉村、嶺頭、洋口、坑口四鄉一鎮民眾中,曾為洋口鄉,舉村鄉、坑口鄉湖南鎮人民政府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每年辦民事案件30多件,協辦公證20多件。於1993年被浙江省司法廳評為全省優秀法律工作者,於1994年由衢縣司法局公布為烏溪江法律服務所主任。於1995年被浙江省司法廳評為浙江省十佳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同年被衢州市人民政府評為先進工作者,同年刊登浙江法制報。1999年接受衢州日報記者採訪並刊登衢州日報第一版,1997年深入洋口鄉調查、研究,宣傳法律接受衢縣日報記者採訪圖片刊登,1998年以“一片冰心在玉壺”為題刊登在衢州日報上。於2002年12月16日辦理退休手續,繼續在所工作,於2003年烏溪江法律服務所由衢州廿里法律服務所合併,被衢江區司法局調任衢州區,廿里法律服務所服務至今。自1991年至今17年時間內共辦結民事、經濟、行政案件646件,協法公證425件,免費法律諮詢3650多起,自1993年開始每年都擔任政府、村委會、企業,個人常年法律顧問十五家未間斷過。17年間為企業、村委會挽回經濟損失43萬元,避免經濟損失65萬元。自2003年被衢江區司法局任命為衢州市廿里法服務所主任以來,全所每年被評先進法律服務所,現在雖年齡已高,但身體健康,要發揮餘熱,還要努力學習中央十七大會議精神,日夜學習物權法,掌握新的法律知識,更好地服務于山區廣大人民民眾,爭取更大的成績,向黨、政府、向人民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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