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種[奈保爾小說]

魔種[奈保爾小說]
魔種[奈保爾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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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種》是英國作家奈保爾的作品。主人公威利以各種身份毫無目的地遊歷四方,在經歷流浪生活、監獄生活後,他終於得以一步一步地從他曾以為的現實世界,走向之後的所有那些非現實境地,即從一個封閉心靈的房間走向另一個心靈的房間。這一特點與作者之前的所有作品保持著一致:現實和虛構之間存在著模糊的界限、個人和霸權的關係不時顯現。 《魔種》是奈保爾此前出版的小說《半生》的續作,男主人公是同一個人——威利。《魔種》整體上像“流浪漢小說”。

內容簡介

四十出頭的威利結束了18年的婚姻生活,兩手空空前往西柏林投奔妹妹。因為沒有工作,沒有自己的住處,只好流落在西柏林,他不知道該去哪裡安放自己接下來那數十年。威利前半生“躲躲藏藏”,被妹妹指責為“殖民變態心理”“種族變態心理”。在歐洲浸染日久的道德優越感,模糊了她對印度本土的了解和記憶,她竭力鼓動哥哥回印度發動“偉大的游擊戰爭”,拯救黎民百姓。威利加入游擊隊後卻發現,這樣的抗爭只是一種虛假的姿態,最終他因為殺死了三個警察而被投入監獄。

作品目錄

《魔種》
一、賣玫瑰花的人
二、孔雀
三、皮匠街
四、安全之家
五、樹林深處
六、坎達帕里的末日
七、不恨罪犯
八、倫敦豆藤
九、雲端上的巨人
十、連根砍斷
十一、迷惑
十二、魔種

創作背景

《魔種》小說以殖民體制瓦解後亞非歐社會政治文化的變遷為創作背景。奈保爾作品其作品向讀者展示了一種“後殖民的困窘”,而他在小說創作中也一直在尋找自己的文化身份。《魔種》是奈保爾的上一部小說《半生》的延續。

奈保爾在《半生》中以隱晦的語言表現了世界文明由最初的東西方文化對話碰撞到多元文化主義的發展歷程,而在這一發展過程中西方文明占有無可比擬的優勢。究其原因則是:帝國主義在殖民時代終結後,在經濟、文化等方面持續影響著前殖民地國家,並把這些國家演變成原料的來源地和商品的銷售地,而來自前殖民地的人在後資本主義時代仍處於邊緣地位。奈保爾通過小說再現了第三世界人民的生存困境。《半生》中威利無所事事的半生經歷了人類社會中的許多重大事件:威利的人生經歷其實相當豐富,他出生在印度,二十歲去了英國,當時正值蘇伊士運河危機;後來和阿娜一起去非洲的莫三比克生活了十八年,見證了非洲獨立運動的風雲迭起;最後他去了德國,即將目睹柏林圍牆的倒塌。在此過程中,歐洲作為世界中心的地位正逐步喪失。“在多文明的政治中,非西方文明的人民和政府不再是歷史的客體,西方殖民主義的對象,而是和西方國家一起推動並創造著歷史。” 但西方文明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

英國是西方文明的代表。西方文明的中心地歐洲國家是第三世界國家頂膜禮拜的地方,各種文化在此衝突碰撞。特別是在殖民地獲得獨立後,歐洲國家也不再是一個封閉的整體,充斥著來自前殖民地國家的人。文明的沖也突不限於東西方文明衝突,各種非西方文化之間西方國家通過殖民統治對第三世界國家進行了長期有效的控制。帝國主義階段,主要採用軍事、經濟和文化侵略,使弱小國家在不同程度上喪失獨立和主權,成為帝國主義國家的商品市場、原料產地、廉價勞動力市場和軍事基地,帝國主義國家主要通過派出官員和依靠當地人進行管理。二十世紀,整個世界處於“去西方化”的進程中,各殖民地國家相繼獨立,但“西方殖民勢力的持續影響依然會存在於後殖民社會的經濟、政治、軍事以及意識形態中。可以被沖刷掉的是第三世界人民自己的歷史,因為他們不是如同歐洲人那樣的真實可信的人類。他們不能生產商品,卻消費商品,並以消費西方商品為時尚,在當今世界注定處於被動的模仿者地位。”

奈保爾出生在西印度群島,祖上作為英屬印度的契約勞工移民到這裡。他的家庭是傳統的印度教家庭。奈保爾自幼就從英國人的視角來認識印度。而在小說《半生》中的印度,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方文化在經濟、政治方面在印度占據主導地位,印度的傳統文化處於從屬地位。印度獨立於1947年,那個時候,英國的文化觀價值觀已滲透進印度生活的方方面面。威利的父親在讀書期間學習英國文學,英國文學同印度傳統並沒有本質的聯繫;威利的母親跟著英國人學一些餐桌布置、禮儀等。威利小時候接受的是教會教育;幼年時代,三四十年代的好萊塢電影給了他很大影響,他後來的創作經歷都得益於這些影片。這些都表明資本主義商業文化的觸覺已經開始影響印度。“非殖民化觸發了傳統帝國的解體,但帝國主義並沒有完全終止,沒有突然變成過去。”它仍以各種形式出現來影響前殖民地人民的生活。在西方強大的經濟攻勢和文化攻勢下,本族文化顯得微不足道。

威利去到的非洲正在經歷一場民族獨立革命。在非洲生活的人則以消費西方文化為榮。在非洲的次等葡萄牙人上葡萄牙餐館,喝葡萄牙的酒,沿用葡萄牙的會客及餐桌禮儀。他們試圖通過文化資本的積累來獲取一定的社會地位。“文化資本是法國著名社會學家布迪厄理論中的一個重要的概念。他認為文化資本是資本中的一種。就資本而言,它包括幾種形態:文化資本、經濟資本、社會資本以及象徵資本等。這些資本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但每一種資本的存在和運動都有其相對自主性。單就文化資本來說,它是不能繼承的,但是通過個人努力卻是可以累積的。當文化資本在一定累積的程度上,再加上適宜的環境,就會由文化資本轉化成經濟資本。”西方的教育屬文化資本的範疇。

在《半生》作品中,第三世界的人民以接受西方教育和特殊的社會身份為時尚。阿娜的外公將自己的女兒送到葡萄牙接受教育。阿娜也在英國接受教育。威利在非洲的朋友加辛托把自己的孩子送去歐洲接受教育,並告訴他的孩子們“要經常坐計程車,人們就不會當他們是殖民地的無名小卒。”宗主國的教育和殖民地的生活沒有本質上的聯繫,但接受其教育就意味著進入了帝國主義自身完善的價值體系,能夠被認可。而第三世界人民想要在世界上有身份,就必須先進入這一體系。

第三世界在擺脫了殖民統治後,經濟上仍然受制於西方社會,這就意味著並未獲得完全意義上的解放。個人在社會中的尊嚴和地位有了全新的詮釋。斯皮瓦克在《流散之新與舊:跨國世界中的婦女》一文中寫道:“如果這個國家是一個福利國家,那么他直接就是人民的公僕,當私有化不斷擴大的時候,像世界新秩序那樣,公民社會優先考慮的問題是從服務於公民轉向為資本的最大化服務。男性尊嚴的唯一來源就是有職業。”而來自第三世界的人們很難在宗主國找到合適的職業。威利的無根感覺就表現為沒有職業。

二十世紀的社會變革使西方社會已不復往日的輝煌地位,即便如此,西方世界在政治、經濟、文化仍占據主導地位。第三世界的人民在西方經濟和文化的強大攻勢下,仍不能獲得跟主權相一致的平等地位。奈保爾作品冷靜地提醒著第三世界人民思考在後資本主義時代如何保持自己的獨立地位。

主要人物

威利

威利作為一個知識分子,常常感到一種虛無的存在。他有遠大的理想,但又不知道做什麼;自己在追求,但又不知在追求什麼。這也是現代人的弊病。

《魔種》以威利從離開德國妹妹家到印度參加游擊隊開始,然後革命失敗,回到倫敦,到最終成為建築雜誌的編輯為結束。小說一開始就提到,威利在德國的簽證時間已到,續簽無望,他必須得走了。但是,這一次,他一如以往不知道何去何從。“我不知道能做點什麼。我也不知道能去哪兒。”於是,在左派妹妹的循循善誘下,他決定接受坎達帕里和甘地的思想去做一個改變歷史的人。懷揣著偉大的夢想威利來到印度,希望可以讓這顆希望的種子生根發芽。但很快,威利發現他從事的革命事業充滿了欺騙和混亂;自私與暴力。無序的世界讓他開始懷疑自己當初的選擇。他正處於一種不正常的環境:防區的一位高級長官以及一些游擊隊員開了小差,農民為了私利燒毀他人房屋,槍殺別人。革命正在革命者們盲目的跟從中變得混亂不堪,他們變成了徹徹底底的暴力實幹家。他最終不堪忍受,投降了警察組織,被判入獄。以為可以過上安寧的生活。但監獄生活的刻板,政治化無時不在折磨著他的心智。威利心裡對這個世界充滿了強烈的不確定感,一種對生存的恐懼。一次一次的失敗讓威利不得不回到現實生活,希望再次找到生存的落腳點。“我去過那兒了。我已將生命的一部分投入其中,而我最終一無所得。我不能再回去了。我得讓生命的那一部分死去。”在朋友羅傑的幫助下,他重又回到倫敦,一顆新的種子在心裡醞釀。

不管怎樣,他開始嘗試讓自己安定下來。住著朋友的房子,欣然接受朋友的幫助,長期跟朋友之妻保持不正常的關係,在性愛中找到自我價值的存在。但這種歡愉是短暫的。很快,威利發現,為了生存自己該去工作了。虛無的思想再次占了上風,他變得彷徨。他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做什麼而做了又會得到什麼。“但是現在我的經歷讓我明白,生活不可能如此簡化,而且其中必然有什麼小陷阱或小缺陷,如果就這樣夢想著生活被簡化,就這樣讓一生白白度過,就這樣僅僅把一生當作消磨時光的一種方式。”於是,威利被工作著,當他把自己融入到世俗的生活中後,他發現自己有所得。他找到了興趣所在,並打算堅持下去。

羅傑

羅傑是現代經濟社會的一個代表人物,積極地賺錢,維持自己良好的生活條件,雖然也是一個知識分子,但更多的時候是一個地產家的形象。作為威利大學時的朋友,羅傑在關鍵時刻幫助了他,並在威利日後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只是十幾個小時的飛機旅程就讓威利“快速實現時空大轉移,進入另一片跨區域,跨文化生存的空間”,威利顯然還沒有適應。對比後者簡化的單純,羅傑充當了將威利帶進現實社會的引路人。從一開始,在機場,羅傑就像敲鐘人一樣不停提醒威利,他生活在現實的世界。

作品鑑賞

主題思想

《魔種》的主題思想即歸屬感。

人類是有思想、有情感的社會群體,大則國家、民族、部落、軍旅、階級、集團;小則機關、學校、工廠、企業、家庭等等。人們在不同的社會群體中生活,多種群體彼此發生著物質和精神的相互聯繫和相互衝突,於是人們對所屬的社會群體產生一種意向所歸的社會心理取向,這種社會心理取向被稱為人們的歸屬感。由此可見,歸屬感的產生大部分是受社會大環境的影響。

就奈保爾本身而言,他是一位身份很複雜的作家,他祖籍在印度,出生、成長於特里尼達具有濃厚印度文化氛圍的環境中,在英國讀大學受到英國文化的薰陶和影響,畢業後成為英國的臣民。因為兩種截然不同的社會環境承載著兩種不同的文化,印度文化和英國文化交織於奈保爾的人生,使得他具有多元文化背景。然而,也正是這種多元文化背景使得他失去了自己的民族身份,失去了自己的歸屬感。事實上,他也曾一直努力融入英國社會,想方設法加入殖民中,但抵達永遠是個謎。“流亡者存在於一種中間狀態,既非完全與新環境合一,也未完全與舊環境分離,而是處於若即若離的困境,一方面懷鄉而感傷,一方面是巧妙的模仿者和流浪人。”他就是一個流亡者。“因為拒絕了特里尼達而造成了自己的文化懸念;因為疏離了母國印度而導致文化無根之境;因為無法真正抵達英國,而漂浮在歐洲文化之外;因為精神危機而尋找不到靈魂的歸宿——使他更具無根特色:他是精神上的流放者、印度母國的海外浪子、歐洲文化的私生子、特里尼達的文化棄兒、全球化時代的世界公民,哪裡都沒有他的根。”作為一個來自第三世界的作家和知識分子,他在作品中對於第三世界國家的社會、歷史、政治和文化給予了極大的關注並做出了深刻的思考。而《魔種》就是這樣一部小說,他將奈保爾曾經生活過的不同世界聯結起來。和奈保爾的經歷極為相似,小說中的主人公威利也是出生在印度,在印度文化中長大, 20歲時去英國讀大學,大學畢業便結婚,隨妻子安娜到非洲待了18年,後來他發現他過的並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而是妻子安娜的生活,於是便離開安娜到西柏林的妹妹家,最後又在妹妹的勸服下重回印度參加地下運動,運動失敗後又到達英國。由此可見,威利的生活歷程幾乎就是奈保爾的自傳,威利的多元文化背景使得他在文化上缺乏自我認同和歸屬感,他不再眷念本土,而是自願在外漂泊,尋找自己“想像中的精神家園”。正如小說開頭威利所說,“我不知道能做點什麼,我不知道能去哪兒”;“我從來就是個局外人,現在也一樣,這會兒在柏林,我又能做什麼呢?”威利無家可歸,無事可做,想要融入當地社會,卻又受到自己所謂的“根”——印度文化的困擾。“威利的半是哲理半是無知的犬儒式頭腦,感染的是作者奈保爾的焦慮;威利的故事,他遊歷四方的旅程,貫穿的是奈保爾重建一個世界的意圖和思考。”然而,還不僅僅於此,這也體現了許許多多處於多元文化背景下的移民心理狀態以及思想上的掙扎。

處於一個穩定文化架構下的時候,人們不會過多地關注差異,而是會把注意力放在對於人類的存在於本質的形而上思考上。但是,移民過程中,移民群體與祖籍文化的疏離打破了穩定的文化架構,在不同文化之間的穿梭給他們造成了經驗的破碎與歸屬感危機。在移民過程中,人們雖然可以跨越國家的政治疆界,但無法從中獲得歸屬感。因此,移民永遠處於一種文化錯位中,用霍米芭芭的理論來說,就是處於一種“雜糅”文化中。因此,作為一位移民作家,奈保爾難逃這種困惑,而《魔種》中威利大段大段的思考,就是一個最好的展示。由於環境的影響而處於一種中間狀態,既非完全與新環境合一,也非完全與新環境脫離,所以導致歸屬感的缺失。

正如威利在小說後部分所說:“有一個人,不完全是我自己,原先躺在角落裡的,現在慢慢爬了出來,不知道我是否能夠和這個新人和諧相處。不知道我能否擺脫他。我覺得他會永遠存在,永遠等著我。”可見,這份歸屬感的缺失對人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歸屬感的缺失:家的缺失

《魔種》中經常會出現對車站、碼頭、機場、旅館、營地等的描述,凸顯出一種無家可歸的流亡者形象。小說中威利說,“我這輩子就做了這么一件事:哪兒都不是家,卻總是像在家裡似的”。而他,其實一直都沒有家。他渴望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一張屬於自己的床,這也就是為什麼在《魔種》中,威利每到一個地方,就首先將目光投向房子,對房子進行細緻觀察的原因。書中描寫了紡織工們居住的房子、警察總部的房子、鐵路工人的聚居區等等,對威利而言,房子不僅僅是一個遮風避雨之所,更是一個安身立命之地,是他的身份、地位、尊嚴和人格獨立的物質象徵。能否擁有自己的房子,睡在屬於自己的床上,成為他揮之不去,難以擺脫的心理情結。而房子,就是個人歸屬感的象徵。歸屬感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而言是由於家的缺失。人的出生,首先歸屬於一個家庭。因此,家,作為社會上最小的群體單位,就是一個讓人最先擁有歸屬感、也是讓人最能感受歸屬感的地方。曾經有調查數據顯示,幸福指數高的最終決定因素是家庭幸福指數高。威利的父親桑德蘭出生於印度最高種姓——婆羅門,他回響聖雄甘地的號召娶了一個低種姓的女子為妻。家,理應是靈魂的港灣,理應是心靈的停泊地;在家裡才會有真正的歸屬感,才能忘記世俗利益紛爭,回歸人至善至純的一面。歸屬感的缺失,也源於家的缺失。

歸屬感的缺失:愛的缺失

威利離開印度之後,到英國讀大學,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寫了一本書。因為這本書,他認識了來自於非洲的安娜。畢業後,他便和安娜結婚,並隨同安娜一起去了她成長的非洲。在那裡,他沒有工作,依靠妻子的田產過日子,他的全部生活其實都只是他妻子的生活。於是,他感到很不安全,感覺到自己“被一些偶然的事件牽著鼻子走,越牽越遠,遠離了自己的本性”。在那十八年中,他沒有一天不想著離開,蹉跎了十八年,他最終還是放棄了婚姻,離開了安娜,投奔妹妹,去找尋完完全全屬於自己的生活。可結果卻是,他又依靠妹妹生活,無所事事,不知道該做什麼,以至於後來又在妹妹的勸說下參加革命,革命失敗後依靠朋友生活。他沒有找尋到自己的生活,他沒有人生規劃,沒有人生目標,沒有人生理想,更沒有親自去實踐的行動力,因此,他免不了被安排的命運。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內心深處歸屬感的缺失也是由自己造成的。工作在人的一生中占很長的時間,做一份工作並不簡簡單單是為了謀求一份口糧,更重要的是,有了實現自我價值的地方,目標有了歸屬之地,夢想有了歸屬之地,而這,也是一種歸屬感的表現。他和安娜沒有真正的愛情,但他仍然充滿渴望。在家庭內部找不到愛,於是他轉向家庭外部。他和瓊、帕蒂塔以及幾個不知名的妓女發生過關係,僅僅是為了消遣、滿足自己。而他對朋友的妻子帕蒂塔的迷戀也只是因為帕蒂塔是英國白種人,這也只是他在身份求證過程中的一種努力。他希望通過這種關係使他感覺自己與這個國家的人有了某種關係,他再也不是一個局外人、旁觀者,而是與這個國家息息相聯,渴望獲得一種優越感。然而,在家庭之外,他也無法找到心靈的寄託,除了緩解自己內在的欲望之外,他並沒有因此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最後,他又發現自己錯了,發現安娜是對的,而最後,他也只能投奔妹妹。從家庭內部轉向外部世界,繼而又轉向家庭內部,他轉了一個圈,卻仍然停留在原處,仍被原來的問題困擾著、痛苦著。

馬斯洛理論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歸屬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五類,依次由較低層次向較高層次排列,其中情感和歸屬需求包括親情和愛情。

一般來說,某一層次的需要相對滿足了,就會向高一層次發展,追求更高一層次的需要就成為驅使行為的動力。那么,對於威利而言,無論是家庭內部還是家庭外部,愛的缺失使他的歸屬感的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從而導致上一層次的需求無法達到,於是他不能確認自我,就更不可能達到自我實現了。事實上,幸福只在家裡,從來都不在遠方。愛是滋養人心靈的養料,愛與被愛讓人情感上有所依託,因此才有了奮鬥的方向與目標。對威利而言,愛的缺失也是其歸屬感缺失的一部分重要原因。

當代的歸屬感

當代的歸屬感體現於:歸屬於一個家庭,歸屬於自己的故鄉,歸屬於一個學校等等。歸屬於一個群體,心裡覺得踏實安穩,不孤獨。而這就像威利參加地下運動一樣,明知是錯誤的運動,但他仍然覺得自己喜歡這種歸屬於一個群體的感覺,他覺得不孤獨。不同年齡層次的人都想要屬於自己的圈子,在這個圈子裡,大家都有共同的話題,能夠被理解,能夠被需要,情緒得以抒發,情感得以宣洩,這就是一種有歸屬感的表現。而歸屬感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就像人生是一個過程一樣,在每個過程中,都會有一個具體的歸屬感,只要努力去追求,就能找到它。奈保爾的《魔種》就是這樣一部書,讓人對歸屬感問題進行深思。魔種就是希望,威利在奮鬥著!

魔種給廣大的印度百姓和現代大都市中的中產階級帶來的其實不是生命的潤澤和期望,而是失望和死亡。

寫作風格

作者在《魔種》里沿用他所熟悉的敘事風格,採用了全知全覺的第三人稱的敘事視角描述了主人公威利的半生際遇。全知全覺的敘事視角視野開闊, 就像演講者用幻燈片講述故事一樣,能夠極大範圍的描述威利的前世今生,勾勒出主人公人生的漂泊、無根的生存狀態。小說里,威利從在柏林受到妹妹的鼓動回國參加革命,一直到後來回到投靠警察而入獄,再到後來回到倫敦,作者採用的都是全知全覺的敘事視角,敘述者有時以威利本人的口吻描述當時的情況,有時又用旁觀者的眼光敘述,甚至有時還以全知者的身份對威利的生活給以評價。不斷變換的敘事方式能夠全方面揭示威利的內心感受, 還可以交代故事發生的前因後果,有利於讀者對主人公的了解,同時適當的以旁觀者的身份評價又加深了主人公威利彷徨失落的悲慘命運、凸現了主題。

在經過幾年毫無意義的遊記鬥爭之後,威利無奈地向警察投降,在威利即將結束流浪的生活的時候,此時作者盪開一筆發表了自己的評價,恰如其分的總結了威利的人生,也使讀者了解了文章的主題。在文中有很多地方有這樣的一邊敘述,一邊評價的地方。但當敘述到威利在倫敦的朋友羅傑的時候,敘事的視角突然轉換成了第一人稱。全本書中只有第十一章“迷惑”採用了第一人稱的敘事視角。第十一章“迷惑”講述了羅傑和一個名叫瑪麗安的女子的性事。從第三人稱的敘事視角轉換到第一人稱敘事更能使人感同身受的體會到敘述者的情感。“在第一人稱的回顧性敘述中(無論“我”是主人公還是旁觀者),通常有兩種眼光在交替作用:一為敘述者“我”追憶往事的眼光,另一為被追憶的“我”正在經歷事件時的眼光。”在小中,敘述者“我”追憶往事時是斷斷續續的,講了好幾個星期帶有些許的後悔。另一為被追憶的“我”正在經歷事件時感覺卻是新鮮以及隨之而起的厭倦和拋棄。作者在文中非常明確的說,在聽完羅傑的故事以後,威利的情緒和給妹妹寫信的措辭也發生了變化。在羅傑講述自己的故事之前,威利對羅傑的生活充滿了羨慕,他曾經和羅傑的妻子帕迪塔的不明不白的來往也是經歷了從刺激到厭倦。羅傑自己的故事使得威利釋然,原來羅傑曾經和自己有過相似的經歷,他也再不用因為和羅傑的妻子的往事而感到內疚。

通過從第三人稱敘事到第一人稱敘事的轉換, 更加具體和深刻的影響了威利的生活,儘管沒有向文中其他地方那樣有作者直接的評價,但這種轉換也豐富了人物的思想, 凸現了主人公威利對人生無論是先前在印度,還是現在在倫敦的失落和虛無的感覺。

象徵意義

標題《魔種》的象徵意義

小說《魔種》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借用了童話故事《傑克與魔豆》中的魔豆。《傑克與魔豆》是著名的格林童話集中的故事,後來流傳到英國。故事講的是關於小男孩傑克如何運用自己的聰明才智殺死巨人,並從巨人那裡奪得兩件寶物,一個是會下金蛋的雞(也有說是鵝),另一個是會唱歌的金豎琴。故事傳遞的中心意義,那就是:聰明、機智、果敢的少年英雄傑克不畏強敵,用聰明才智殺死巨人,獲得財富,從此和母親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從故事的內涵來看,故事講述的是一個弱小者如何利用智慧打敗強大於己幾倍的巨人,從而獲得巨大財富的故事。在童話中魔豆是獲得成功的關鍵。也就是說沒有魔豆,也就沒有巨藤,沒有巨藤也就無從談起傑克的冒險,也就沒有後來的成功。這樣魔豆承載的便是希望,一顆希望並帶來幸福的種子。

在奈保爾的小說《魔種》中,魔豆被改成魔種(magicseeds)。就種子而言,它不僅僅指豆種,還可以指任何植物的種子。為此,魔種的意義範圍被擴展了,其含義深遠,從而也使種子在這一層面上負載了更具模糊的含義。從小說的故事情節與發展來看,魔種其實在小說中根本就沒有以實體的形式出現。它不像童話中的魔豆是具體的、有形的,並從它那兒真正長出了直衝雲天的巨藤。魔種在小說中是隱喻的、象徵的,象徵著人類心靈中隱藏的希望。這希望可以長成參天大樹,也可以永不發芽。在小說《魔種》中,它其實就是一個永不發芽的種子。小說在開始時,威利在妹妹的極力勸說和激勵下參加了游擊隊,從這時起,這個魔種就已經開始伴隨他了。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代表的是革命,是一顆象徵著革命的種子甚或是革命的希望。可是“魔種”這個希望並不是威利朝思暮想的、一定要實現的願望,而是在別人的推動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所以體現在威利身上的希望,種子的含義是被動的。可想而知,這種被別人激勵而成形的願望能夠維持多久,再加上威利一直認為自己早已喪失了兒時的樂觀精神,而且當小說主人公威利從西柏林出發一路到達印度的某一大城市,到達游擊隊的營區、“皮匠街”、“森林深處”和監獄等地時,那些環境景觀中所呈現出來的骯髒、污穢、落後和凋敝,就使魔種代表的“生”的意義發生了徹底的轉變,它代表的是生命的無奈、生的絕望與死亡。例如,印度機場上的“狹小破舊的候機樓”、“烏黑的電扇在天花板上忙個不停,把電扇固定在與天花板上的金屬桿掛滿油污和灰塵”、在機場的候機樓里甚至“會有木工活”,這使威利感到印度的落後、貧窮和骯髒,使他想到了“在非洲看到過的那些簡陋的海濱周末餐館”。而當威利到達印度後,所接觸的人更為魔種所承載的絕望、虛無和死亡打上了一層憂鬱和絕望的色彩。比如,那些參加革命的人對革命一無所知,他們參加革命的動機各不相同,有的人是投機,有的人是因為對自己的處境不滿,有的人是因為妻子紅杏出牆,婚姻出現了危機(游擊隊的指揮官),就連威利本人對參加游擊隊的目的也不是很了解,所以他們對游擊戰爭的態度不言而喻。甚至就連那個游擊隊指揮官最後也都拋棄了革命,投降了敵人。愛因斯坦和威利也向敵人投了誠,放棄了革命;拉賈背叛了革命,被博亞處死。這裡面展示的是一個個的冷酷無情的世界,充滿的不是絕望就是死亡的陰影,死亡總是隨影附形相伴他們。革命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解放那些低種姓的人(革命的目標狹小),而那些低種性的百姓對於自己的解放並不了解。

最後,小說主人公威利被羅傑救回倫敦,徹底擺脫了革命。而在倫敦的經歷和體驗,使威利深刻地體悟到參加游擊隊之舉絕不應是像他這樣的知識分子(或者是當前語境下的印度)確立身份的必由之路。這樣的路是行不通的。對威利來講由這些形形色色的神經質的妄想狂們組成的游擊隊,其最後的出路不是絕望就是死亡。再次,從游擊隊所進行的訓練和工作來看,革命的性質不甚瞭然。他們的存在似乎只是為了學會躲避警察的搜捕,而游擊隊的領導們組織到城裡開會僅僅是為了讓肚子舒舒服服地享受一下城裡的“美食”。從這些層面來看,它們或多或少地都消解了“生”的意義。而他們住的地方——皮匠街則到處都是腐肉和狗屎的臭味,他們租借的房子牆壁上“呈現出一種古怪斑駁顏色,仿佛各種各樣的液體雜質相互作用而形成了一種毒液”,人處在這樣一個毫無生氣且危機四伏,並與游擊隊失去聯繫的地方,本身就象徵生命的萎縮與窒息。甚至威利所到的大城市賓館,城市景觀和室內設施也都凋敝、頹敗得令人感到窒息。

因此,魔種在這裡折射出的意義還是絕望和死亡。正像在第二章“孔雀”的結尾處寫的那樣,“那天夜裡,(威利站崗)威利哭了,淚水裡是憤怒,是恐懼,黎明時分他聽到了孔雀的鳴聲,那是它在樹林水池裡喝了水之後的鳴叫,令他對整個世界充滿了悲哀。”後來在小說的後半部,奈保爾通過馬科斯的成功、羅傑的失敗、威利漂泊半生無根的經歷以及威利在一家搞建築的雜誌社做編輯的經歷,似乎為魔種打上了另外一層象徵的意蘊:“生”的意象。但這個“生”的意蘊似乎充滿了不確定的因素,它既可以象徵生命,同時也可以象徵死亡與絕望。

生命的創造是需要樂觀、激情與環境的,並靠人的努力才能實現。可是,馬科斯奮鬥創造的是一個沒有實質內容的雜交王國,威利也“已經年屆半百”,他在建築雜誌社編輯的工作同樣是無果而為,羅傑的婚姻以及其為了解脫空虛而找到的婚外戀也都以失敗告終,這樣就使魔種“生”的含義更加撲朔迷離。它向讀者揭示的是一種悖論,一種似是而非的含義。但無論如何威利還是參悟到了像他這樣一個無根的、到處漂泊的、來自第三世界的人確立個人身份和建構個人(印度)身份的最佳方式不是游擊隊式的暴力,當然也不是聖雄甘地式的非暴力,而是葛蘭西式的“文化霸權”之路,甚或應該走霍米·巴巴式的“雜交”捷徑,就像在小說結尾,威利和羅傑兩人參加馬科斯之子林達赫斯特的婚禮上看到的那一幕:一個成功的西非黑人外交官領著自己那個有白人血統的孫女贏得了婚禮嘉賓的掌聲。他勝利了,他建立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家族王國:一個雜種的混有英國古老貴族血統的家族。(這個家族在歷史的現代化的進程中正在走向衰微,新娘長相平平⋯⋯平庸得都令人奇怪,這似乎在暗示讀者,這種沒有實質內容的雜交,非並是威利的首選。)婚禮上,牧師一口偏僻的鄉音,阿魯巴·庫拉索樂隊唱的全是荷屬安德烈斯群島的土語,節奏強勁,在場的沒有一個人能聽懂。在這樣可怕的喧鬧中,偏偏有幾個一身新衣的白種女人,擺動起她們纖細的小腿,仿佛她們能聽出節拍,仿佛那音樂太美無法抗拒,而晚飯卻還要過一陣子才能開始,而送走夜晚的舞會又要等到晚飯之後才能開始。馬科斯構建的雜交王國缺乏實質性,對威利來說也是可望而不可及。所以威利在給妹妹的信中談到的是退縮,是放棄。他雖然考慮要像馬科斯那樣走顛覆之路,然而他卻懷疑自己是否真的能實現。對他來說那樣是否已為時過晚?在給妹妹薩洛姬妮的信中,一開始他還滿有信心:“因為工作的關係,我覺得自己真的應該試試在建築行業找點事情。我想,大約要用八年左右的時間獲取資格(文化資本)。那時候我就要六十歲了。”可後來他放棄了,因為他缺少“樂觀精神”。最後,在小說結尾處(小說的最後一段),敘述者告訴讀者,威利在參加完馬科斯之子的婚禮後,做了一個夢,夢“融入了其他往事之中”。非洲那一座座灰濛濛的錐形石丘,以及行走在柏油路旁紅泥徑上的非洲人。

那毀於戰火的混凝土房子,窗洞四周布滿煙燻的痕跡。身穿橄欖綠軍裝頭戴紅星帽的游擊隊員,以及永無盡頭的行軍。古怪的監獄,犯人們的地鋪像在奴隸船上那樣,一個挨一個,分成兩排,中間隔著一條走道⋯⋯第二天早上,他能記起的就只有這么幾句話:“不該抱有理想的世界觀。災難正是由此產生。解決也是由此發端。但我不能把這些寫給薩洛姬妮。”由此,讀者可以看到,威利是一個思想活躍,但行動怠惰,非有外力的推動絕不會行動的人。這一點與魔種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魔種也具有雙重的特性:它既有死亡的意蘊,同時也包含了生的意義。它即可以成為一粒死亡的種子(怠惰),也可以帶來生的希望,關鍵在於環境與人。

凋敝落後的印度與西方現代大都市社會景觀的象徵意義景觀是小說構成的必不可少的要素,社會景觀指的是社會環境和地理環境交織在一起,同時還包括心理的、習俗的以及與社會意識相聯繫的觀念等等。它與以往小說中所指的單純的背景(空洞的容器)有一定區別。它是在傳統小說的背景下加上當時社會意識形態共同構造一種社會空間景觀。

小說《魔種》中的社會景觀主要指西方的兩大都市西柏林、倫敦和封閉落後的印度。對西柏林的描寫,作家著墨吝嗇,它只是被奈保爾用來作為啟動小說的一把鑰匙。作家把大部分的筆墨用在了倫敦這座現代化都市上。然而,奈保爾並沒有像其他現代作家那樣著力描寫城市美麗的外觀,摩天大樓等,而是通過簡單地描寫幾個人物之間的性關係:帕迪婭與羅傑的富豪朋友銀行家的有性無愛的通姦;羅傑與瑪麗婭的性遊戲;威利與羅傑妻子帕迪婭的性消遣和性安慰——預設了在繁華都市外表下,人內心的空虛和對愛的持久生命力的渴望,來展示現代都市的那種有性但沒有生命活力的性特徵。因為,奈保爾筆下的性永遠都和枯竭的生命連在一起。正如小說中幾個人的性生活所體現的,他們不是因為愛,而是把性作為一種有性無愛的(對帕迪婭而言是為了獲得金錢、享樂和炫耀的資本)通姦;把性作為遊戲(儘管羅傑在開始時還算認真),或簡簡單單作為滿足各自的性饑渴的工具。因此,在像羅傑這樣的中產階級,婚姻與性播種的似乎不是生命和愛,相反則是絕望和死亡。從這個層面上來講,魔種代表的意義還是死亡和希望的泯滅,無論小說中的人物怎樣拼搏,怎樣奮鬥,其結局都一樣。

社會景觀的另一方面則是以印度的某大都市和游擊隊活動的整個範圍為背景。首先,小說主人公從西柏林來到印度的一個大城市,然後就是游擊隊活動區以及他和博傑·納拉亞一起被派往去執行任務的地方。所到之處,映入眼帘的首先是骯髒和凋敝,其次是貧窮和種姓(古印度一種世襲的社會等級),而被種姓制度壓迫的鄉下的低等種性的人都骨瘦如柴,並被印度人稱做蟋蟀人。鄉下雖然是農副產品的生產基地,而人們吃的食品卻令人難以想像地匱乏。食物乃是人類生存的第一要素,沒有食物,也就不會有生命的延續,食物的匱乏暗示生命的匱乏,和掙扎在死亡線上的蟋蟀人一樣,體現了對生的失落與絕望。

作品評論

《魔種》成為其長篇創作的“封筆之作”。這部關於身份認同、理想主義以及它們塑造或毀滅我們的能力的小說,簡潔而灼熱,講述了一個“世界公民”的信念與沉淪,充滿了幻滅與迷失感,非常耐人尋味,作品呈現出對冷峻、沉穩本色的回歸。

——人民網

《魔種》小說中隨處可見主人公心裡的矛盾、衝突和掙扎,但流露在作者筆端的卻始終是客觀和冷靜,不由得不佩服作者高超的敘事技巧。

——新浪網

作者簡介

V.S.奈保爾 V.S.奈保爾

V.S.奈保爾(V.S.Naipaul),英國著名作家。1932年出生於特立尼達島上一個印度移民家庭,1950年進入牛津大學攻讀英國文學,畢業後遷居倫敦。著有《米格爾街》、《自由國度》、《大河灣》、《非洲的假面劇》、“印度三部曲”等。2001年榮獲諾貝爾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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