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

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

“快樂撲克”玩法是一種新型的電腦體育彩票,也是一種國際流行的高頻率開獎彩票玩法,它以大眾極為熟悉的撲克牌為遊戲載體,規則簡單易懂,趣味性極強。每期銷售10分鐘,然後進行5分鐘開獎,全天53期,即開即獎。“快樂撲克”遊戲的上市,將填補電腦體育彩票在高頻玩法領域的空白,標誌著體育彩票行業一種全新經營模式的誕生,也是體育彩票開獎模式上的一次革命。自上市以來以其獨特性、開獎頻率高、娛樂性強等突出特色與優勢,很快贏得了彩民的喜愛。隨著廣大彩民的日益熱心參與,已經成為繼“排列3”之後體彩的又一小盤主力玩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財政部《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暫行規定》(財綜[2002]13號),制定本遊戲規則。  
第二條
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統一發行,省級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轄區域內承銷,採用計算機網路系統發行銷售。
第三條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實行自願購買,凡購買該彩票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規則。

第二章 投注方法

第四條購買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時,從撲克牌的黑桃、紅桃、梅花和方塊四種花色的1(A)、2、3、4、5、6、7、8、9、10、11(J)、12(Q)、13(K)共13個號碼中,任選1至4種花色的號碼進行投注。
第五條 從黑桃、紅桃、梅花、方塊四種花色號碼中任選1種花色號碼的投注為“任選一”;從黑桃、紅桃、梅花、方塊四種花色號碼中任選2種花色號碼的投注為“任選二”;從黑桃、紅桃、梅花、方塊四種花色號碼中任選3種花色號碼投注為“任選三”;從黑桃、紅桃、梅花、方塊四種花色號碼中選擇4種花色號碼投注為“選四”。
第六條“選四”投注方式分為直選投注和組選投注。組選投注包括組選24、組選12、組選6和組選4。
直選投註:所選花色和號碼一一對應進行的投注。
組選投註:所選號碼,不分花色,均作為一注投注號碼進行的投注。如果所選號碼各不相同,有24種不同的排列方式,稱為“組選24”;如果所選4個號碼中有2個號碼相同,其他2個號碼不同,有12種不同的排列方式,稱為“組選12”;如果所選4個號碼中兩兩相同,如“2323”,有6種不同的排列方式,稱為“組選6”;如果所選4個號碼中有3個號碼相同,有4種不同的排列方式,稱為“組選4”。
第七條 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投注方式分為單式投注和複式投注。
單式投注是指每注彩票中所投注的花色均只選擇一個投注號碼的投注;複式投注是指所投注的花色中任一種花色選擇的號碼多於1個的投注。每張複式票投注金額不得超過20000元
第八條 購買者可在當地省級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設定的投注站進行投注。投注號碼可由投注機隨機產生,也可通過投注單將購買者選定的號碼輸入投注機確定。投注號碼經系統確認後列印出的兌獎憑證即為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交購買者保存。
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對每期全部投注號碼的投注數量實行動態控制,如投注號碼受限,則不能投注。
第九條 若因銷售終端故障、通訊線路故障和投注站信用額度受限等原因造成投注不成功,應退還投注者當期投注金額。
第十條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每注2元人民幣。彩票不記名、不掛失、不返還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設獎

第十一條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按不同投注方式設獎,均為固定獎。獎金規定如下:
任選一,單注固定獎金13元。
任選二,單注固定獎金169元。
任選三中3,單注固定獎金1000元。
任選三中2,單注固定獎金33元。
選四中4,單注固定獎金9980元。
選四中3,單注固定獎金390元。
選四組選24,單注固定獎金1190元。
選四組選12,單注固定獎金2380元。
選四組選6,單注固定獎金4760元。
選四組選4,單注固定獎金7140元。
第十二條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按每期銷售總額的50%計提獎金。
第十三條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設定獎池,獎池由當期獎金與實際中出獎金的差額累計而成。若當期計提獎金大於當期實際中出獎金時,餘額滾入獎池;若當期計提獎金小於當期實際中出獎金時,差額用獎池補足;若獎池資金不足時,用調節基金補足,調節基金不足時,從發行經費中墊支。
第十四條 調節基金包括棄獎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調節基金專項用於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風險以及設立特別獎。

第四章 中 獎

第十五條 所購彩票與開獎結果對照,符合以下情況即為中獎。
任選一:所選花色和號碼與搖出的對應花色和號碼相同則中獎。
任選二:所選兩花色和號碼與搖出的對應兩花色和號碼相同則中獎。
任選三中3:所選三花色和號碼與搖出的對應三花色和號碼相同則中獎;
任選三中2:所選三花色和號碼中任意兩花色和號碼與搖出的對應花色和號碼相同則中獎。
選四中4:所選四花色和號碼與搖出的對應四花色和號碼相同則中獎;
選四中3:所選四花色和號碼中任意三花色和號碼與搖出的對應花色和號碼相同則中獎。
選四組選24:所選四個號碼(不分花色)與搖出的四個號碼(不分花色)相同,且該4個號碼各不相同(如1234),則中獎。
選四組選12:所選四個號碼(不分花色)與搖出的四個號碼(不分花色)相同,且該4個號碼中有兩個號碼相同,其餘兩個號碼不同(如2234),則中獎。
選四組選6:所選四個號碼(不分花色)與搖出的四個號碼(不分花色)相同,且該4個號碼中兩兩相同(如2323),則中獎。
選四組選4:所選四個號碼(不分花色)與搖出的四個號碼(不分花色)相同,且該4個號碼中有3個號碼相同(如2322),則中獎。
第十六條 在同一投注方式設有多個獎級時,每注彩票只兌付最高獎項獎金,不兼中兼得,設立特別獎除外。

第五章 開獎及公告

第十七條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每10分鐘銷售一個獎期。
第十八條任選一、任選二、任選三和選四共用開獎號碼,採用隨機數碼生成器,按照黑桃、紅桃、梅花、方塊的順序分別產生各花色的號碼組成當期開獎號碼。
第十九條每期開獎結果通過視頻等方式及時通知各銷售終端。

第六章 兌獎

第二十條高頻開獎電腦體育彩票4項13選1兌獎當期有效。每期自開獎之日起28天為兌獎期,逾期未兌,視為棄獎,納入調節基金。
第二十一條中獎彩票為兌獎唯一憑證,中獎彩票因玷污、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
第二十二條兌獎機構有權查驗中獎者的中獎彩票及有效身份證件,兌獎者應予配合。
第二十三條 凡偽造、塗改中獎彩票,冒領獎金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遊戲規則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遊戲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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