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虞夫

在此一時期,全國各地接收大員,無不紛紛以發“接收財”而爭先恐後,虞夫則清廉自守、軍紀森嚴。 我是一師之長,我不接受敵人的賄贈,不貪贓,就可以作為全師的表率! 我不犯律,我就可以用軍紀來約束全師將士,八年之國殤未復,人民的生活未蘇,望我全師將士共勉。

高虞夫(1910~1995)字平初名心夔、生於宣統三年八月初五,黃花虎廠塢村人。其曾祖、祖父,皆為清之太學士,至其父樹啟,家道中落,為送兒輩讀書,變賣田產,以資膏火。
虞夫少時天資聰穎,7歲入私塾,9歲能詩文,10歲入縣立高等國小堂,15歲入江西劍聲中學,畢業後,為分擔家庭生活重擔,放棄繼續升造,回縣就任第三國小校長,後考入上海交大電機系學習。當是時,內憂外患,國勢阽危。他毅然投筆請纓,於1930年投考黃埔軍校十期步科。畢業後,歷任陸軍排、連、營長等職。1937年,日寇侵占我東北後,又繼續南侵,“八一三”淞滬抗戰爆發,日寇傾其全國三分之一的兵力進犯上海,當時他所在的別動總隊第三支隊(師編制)駐軍江西,奉命東下馳援,在羅店一線,與友軍88師配合作戰,全體官兵,奮勇殺敵,給予侵略軍以沉重打擊。後轉入後方整訓,1939年,調第九戰區三十集團軍政治特派員室工作,旋調新十五師任上校團長,在團長任期內,連續參加了震驚中外的三次長沙會戰,在槍林彈雨中,他身先士卒,猛勇頑強,殲敵數萬餘人。在九戰區內,堅守陣地,巍然不動,有虎將之稱。1942年,因參加三次長沙會戰,功勳卓著,晉升新十五師少將師長,後又調任三十四師師長,其部在湘贛邊區防地,與當地人民水乳相融,民眾為駐軍通風報信,因此曾數次粉碎日寇的偷襲,樹立了軍民聯合作戰的光輝榜樣!抗日戰爭勝利後,奉命接收湖北大冶石灰窯一帶的日軍投降事宜。在此一時期,全國各地接收大員,無不紛紛以發“接收財”而爭先恐後,虞夫則清廉自守、軍紀森嚴。負責此一地區投降事宜的日軍指揮官,在造具點交清冊時,有意留下一座日僑洋行未上點單,擬作為贈他的禮物。他著令秘書嚴飭日酋全部重新造冊,不準有任何遺漏或徇私情,並告勉其部屬說:“我們八年浴血奮戰,有多少中華兒女,戰死沙場,至今還暴骨荒郊,所為何事?他們是為國家仇、民族恨,為讓世界上藐視我們為低等民族以及夢想瓜分我國的一切資本主義和軍國主義國家試一試我們的軍紀與軍威!今天我們如果個個爭發接收財,我們將何以對為國而戰死疆場的先烈和自己浴血八年的初志!今天向我們求降的,是世界上最歧視和最侮辱我們民族的日本帝國主義侵略軍!他們雖然已經投降,但仍心懷不滿,如果今天我們接受了他們賄贈,就會助長他們對我們的歧視,更是自己承認了自己的低賤!我們軍人代表著中華民族的精神!我是一師之長,我不接受敵人的賄贈,不貪贓,就可以作為全師的表率!我不犯律,我就可以用軍紀來約束全師將士,八年之國殤未復,人民的生活未蘇,望我全師將士共勉。”1946年冬他調陸軍總部總政工作,1947年調空軍傘兵部隊工作,1948年調任京滬杭警備司令部任少將高參。21軍政工處處長陳澄之調台灣後,他被任命21軍政工處處長一職,上海解放後,21軍退守舟山群島,後又調往西南。1949年11月,被委任為四川戰鬥政府警備部副司令兼民主聯軍第十縱隊司令官,12月在郫縣率全體官兵1萬8千餘人起義,被任命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軍政大學川西分校理論教員,1976年,回江西工作,歷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九江市委員會八、九、十屆常委,市政府參事等職,1995年8月12日因病逝於九江市第一人民醫院,享年85歲,原配歐陽氏,子劍飛、孫躍先,現均在九江工作。
虞夫謝世後,民革江西省委贈碑聯:“挽民族於危亡,百戰沙場留偉業;憶音容之宛在,獨留高冢耀人間。”江西省黃埔同學會輓詩曰:“當年曾不疆場死,留得餘生獻萬民,參政吐絲溘逝去,中華統一告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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