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第[明朝天啟時期薊遼經略]

高第(1558—1639年),字登之,灤州(今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區稻地鎮安機寨村)人。明朝時期軍事人物。

人物生平

早期仕途

萬曆十七年(1589)進士,任臨穎(今河南省漯河市臨穎縣)縣令。臨穎縣誌說他賑災救荒,“醫活數萬人”。而且比較廉潔,繳上來的賦稅根本不拆封,就直接送到開封府上,由此杜絕了耗羨的弊端。這樣,可能由於徵稅方面的政績比較突出,高第“轉戶曹,榷滸墅關”,也就是派去了蘇州鈔關收商稅。舊例,在主鈔關之外的支流水道上都設繩攔截,以防商船從中私自開走以避稅,高第認為只需封鎖主河道附近的水域即可,不用一切都斤斤計較。這樣又過了一段時間,高第最終升到了大同(今山西省大同市)知府,是正四品之官了。

萬曆三十八年(1610)二月,高第從大同知府轉為山東按察副使。

萬曆四十一年(1613)三月,高第考滿,再從山東副使升為湖廣右參政(從三品)。關於他此段期間的事跡,《湖廣通志》說:“高第……分守荊西,修學宮及魁星樓、尊經閣。捐資區畫,不煩民力”,也就是說他在當地捐款建了文廟學宮等建築。不久後,高第升山東按察使(正三品)。

萬曆四十六年(1618)五月再升為陝西右布政使(從二品),很快又升山西左布政使。

天啟元年(1621)三月,吏部以高第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令其巡撫大同。在任上,據《永平府志》,《灤州志》等記載,他又私人出資七千兩銀子,助給邊將的撫賞,在軍中朝中口碑很好。高第曾著有《撫雲疏稿》一書,當為此時的奏疏集子。

天啟二年(1622)十二月召高第入京,為兵部右侍郎。天啟四年(1624)正月,為兵部左侍郎。天啟四年(1624)二月,高第致仕。

經略遼東

天啟五年(1625)二月,起復高第為兵部左侍郎管工部右侍郎事。五月,升任兵部尚書。十月,皇帝將高第召到文華殿,賜其蟒衣玉帶,令以兵部尚書經略薊遼。

天啟六年(1626)三月,寧遠大捷後,因迫於遼事的壓力,連續兩次上疏辭職,天啟皇帝允其歸。後來被閹黨陷害,高第打了勝仗,反而被革去玉帶閒住。

崇禎元年(1628)四月,崇禎皇帝清洗閹黨後,給當初被閹黨陷害的官員平反,高第名列其中,但因年老暫未安排具體職務,閒賦在灤州老家。

罷職逝世

崇禎三年(1630)一月,後金攻打永平。高第聽聞之後,倉惶舉家逃走。十一月,明朝以其逃跑以致郡城淪陷為由,逮捕高第。後令其謫居山東省無棣縣,起復作罷。

崇禎十二年(1639),放回灤州。不久去世,享年82歲。

主要事跡

柳河之敗後,上疏:“自廣寧棄後,薊鎮單弱,所賴以內護邦畿、外拒奴虜者,惟榆關為扼要。近聞渡河取敗,宜挑選精兵謹防山海。及查關山原設三部總兵,各有所管地方,分布駐防,不意今春夏間,三部兵馬盡驅之關外……此何等時也,猶不思護內而防外乎?”代督理軍務大學士孫承宗接任遼東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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