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交通
公交線路
1,可乘坐718、635、75、112、115、468、628、553、運通121至康家溝站或興隆家園站下車即到(路西可見高碑店為民服務大廳)。
2,可乘坐捷運一號線至四惠東下車,換乘468、628、運通121至興隆家園下車即到
自駕路線
1,京通北輔路高碑店橋向西第二個路口右轉進入高碑店北路,向北400米路西。
2,朝陽路青年路路口向南進入高碑店北路,向南500米路西。
基本業務
代征北京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款,代開個人出租房屋租金髮票。
職責範圍
1. 嚴格執行北京市 個人出租房屋稅款繳納相應政策,在稅務指導下開展代征工作。
2.負責依法代徵稅款。
3.負責審驗、整理、保管並按照規定裝訂和上交存檔資料。
4.負責電子台賬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5.負責輔導納稅人填寫“代開發票申請表”。
6.負責將稅款按時上繳國庫。
所需材料
1、房屋租賃契約或房屋租賃協定原件及複印件;
2、出租方(甲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頁上);
3、房產證明(房產證或購房契約所有頁的原件及複印件),持村委會開具房產證明的必須帶原件及複印件;
4. 非房主辦理:房主委託書(房主及經辦人需手寫簽字)及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其他說明:
① 開單位抬頭請提供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月租金在 31500 以上的一般納稅人可以到稅務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② 複印件均為A4紙。
③ 產權共有的需所有產權人的身份證及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④ 身份證複印件需1:1的比例。
⑤ 發票需要開單位抬頭的,租賃契約的承租方必須為單位名稱不能是個人,契約的落款須加蓋公章或契約章。
⑥ 付款方式為:現金、支票或匯款, 不能刷卡;
⑦ 辦理代開個人出租房屋稅費發票的業務請於16:00之前。
北京市個人房屋出租房產稅相關法律法規
引京地稅征[2004]181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出租房屋管理辦法》(修訂)
....................
第三條 個人出租房屋並取得收入,依法應分別申報繳納以下稅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產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以下統稱“稅費”)
第四條 對個人出租房屋應徵收的各項稅費可選擇以下方式計算繳納:
一、分稅種計征方式:按照政策規定,分稅種計算繳納各種稅費;
二、綜合徵收率計征方式:按每一百元應稅收入含五元的稅額的負擔水平統一計算應納稅額,即按實際收入的5%計征。
第五條 對於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地方稅務分局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並結合房屋的地區分布、結構類型、質量面積、市場租金價格等不同情況核定其應納稅額。
第六條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地方稅務分局根據實際情況可自行徵收個人出租房屋的各項稅款,也可委託其他單位或部門代征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