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宇

高明宇於1913年9月在山東省東平縣壽張集村出生,畢業於滋陽(今兗州)鄉村師範學校,曾任濟南市政協常委,1985年3月15日在濟南逝世。

基本信息

高明宇同志,1913年9月出生於山東省東平縣壽張集村(現屬梁山縣)。1931年考入滋陽(今兗州)鄉村師範學校。1933年3月參加革命。1933年8月在鄉師由喬海秋李又村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是梁山籍最早的黨員。1935年初畢業後,應聘到東平縣戴廟附近的北劉莊國小任教。他以教學為掩護,向學生傳播愛國主義思想,宣傳共產黨的主張。並經常到周圍村莊,深入民眾之中,發現和培養進步分子。他還介紹張大腳村(今屬梁山縣壽張集鄉)的石長茂和大楊村(今屬梁山縣楊營鎮)的楊兆啟等一批志士加入了中國共產黨,這批最早入黨的黨員都成為梁山一帶的帶頭人和中堅力量,為革命和解放事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1936年初,董臨儀以中共山東省委巡視員身份在梁山一帶開展革命活動,並與在北劉莊國小教書的共產黨員高明宇取得聯繫,發展戴廟國小教員蔣典印和耿山口村進步人士耿忠誠入黨。1936年9月組建了直屬中共山東省委領導的梁山地區第一個黨支部--中共戴廟支部,並任支部書記。1937年底,在黨組織的統一安排下,到國民黨陳玉鏡部隊發展“民先”,掌握武裝。其間,萬里曾去與其商量奪取武裝的計畫,因條件不成熟而未達到目的。1938年,任魯西自衛團教導大隊中隊長。1938年5月-12月,任中共山東省委政治保衛局執行科科長。1938年10月,赴中共山東省委舉辦的魯南軍政幹校學習三個月。1938年12月,任中共中央山東分局社會部審訊科科長。1939年5月,任中共魯西區黨委社會部副部長,部長由區黨委書記張霖之兼任。1939年10月,任中共東平縣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同年冬調走。1940年9月,參加魯西行署工作隊和邵子言、謝鑫鶴等人到壽(張)、陽(谷)、東(平)邊區工作,為建立崑山縣抗日民主政府創造條件,並任中共魯西區委崑山實驗區工委委員。1941年3月,任山東省戰時工作推進委員會(即戰工會)公安處審訊科科長。1942年2月,代表中共山東分局糾正了泰山區“肅托”重大冤假錯案,解救了大批幹部,作出了重大貢獻,被民眾呼為"高青天"。1942年5月-1944年3月,任魯中區行政聯合辦事處(簡稱魯中聯辦)公安局局長。1944年3月-1944年10月,任魯中行署公安局局長兼魯中軍區政治部鋤奸科科長。1944年10月,任魯中區黨委城工部副部長,部長高克亭。1945年8月, 任魯中區黨委城工部部長兼徐州市公安局長(未能從日軍接管而撤回)。1945年9月,調回魯中行署公安局任局長。1946年4月,魯中行署公安局與魯中軍區鋤奸科正式分署辦公,任魯中行署公安局局長。局機關設教育、偵察、治安、審訊、秘書五個科及偵察隊、政衛隊。同時兼任魯中區頑區工作委員會委員。1946年6月,任魯中區公安局局長兼魯中區黨委社會部副部長,部長由魯中區黨委書記向明兼任。1947年秋,因執行任務墜馬摔傷頭部,身體不好而撤至黃河北,由副局長武思平主持工作。1948年1月,任華東建國大學第二分校第三大隊(魯中區)大隊長。1948年11月,任華東軍政大學(第四期)五大隊政委。1949年1月,任中共華東局社會部歸俘學校政委,主要培訓起義、解放的將校尉軍官和城市青年學生。建國後,任山東省人民政府海防公安局副局長。1957年9月-1959年12月,任山東省司法廳副廳長。在十年“內亂”中,他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極左路線的嚴重迫害。“文革”結束後,1979年12月山東省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屆二次會議增選為山東省第四屆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並任濟南市政協常委。1985年3月15日在濟南逝世,享年7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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