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巨瑗

1912年4月,江西省議會成立於南昌,復公舉為江西審計廳廳長。 抗戰勝利後,復員家居九江,任國小教師。 1952年6月,受聘為江西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員會委員。

幼承庭訓,工古文詩詞。光緒二十九年(1903)貢生,由京師大學堂遣送日本留學,人中央大學經濟科。宣統二年(1910)畢業歸國,中法政舉人。次年授度支部補用主事,於度支部會計司任職。不久由江西巡撫馮汝驥奏調回江西籌辦各級審判廳。武昌起義後,以江西回響光復有功,被公舉為江西司法局局長,不久改任主計局局長。1912年4月,江西省議會成立於南昌,復公舉為江西審計廳廳長。未幾奉授二等嘉禾章,調江蘇任職。歷任江蘇督軍署機要處處長,蘇、皖、贛巡閱使署機要處處長,江蘇淮安關監督,督辦江蘇軍務秘書長,軍事參議院秘書長。抗戰爆發,攜家人歸湖口。次年攜家人逃難永新,客居縣城東門,創辦私立華南中學,閒暇與詩友唱和相樂。抗戰勝利後,復員家居九江,任國小教師。1952年6月,受聘為江西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員會委員。病逝於南昌。著有《靈華寤閣詩文鈔》稿若干卷藏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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