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原因
興建高安市新世紀工業城,是高安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加快工業化為核心,實施大開放為主戰略,加速高安經濟發展的重大舉措。
發展規劃
新世紀工業城總體規劃面積10平方公里,納入了高安城區總體規劃之內,分三期開發。
第一期4平方公里
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規格完善的要求,新世紀工業城內規劃實行廠舍分離,320國道以北為生產區,以南為生活區;園區除建有兩個大型廣場-新世紀廣場和新城廣場外,還規劃有水廠、變電站、住宅、休閒、教育、醫療、賓館和商業貿易等配套服務設施。園區三條寬60米的新世紀大道、新城大道、通城大道與320國道組成“井”字形主幹網道已初步形成,新世紀廣場、新世紀大道、新城大道、通城大道的硬化、亮化、綠化、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他各項配套設施正在加緊完善。到2008年底,入駐企業120家(含東區),引資總額30億元,其中竣工投產企業80家,安置就業人員3.5萬餘人。隨著新世紀工業城不斷做大做強,已形成“城中有園、園中有園”的四大支柱產業集群,即以清華泰豪、龍工集團為主的機電生產和機械製造工業園,以雅星紡織、大盛紡織、宏達紡織為主的紡織工業園,以江西美康、奧麗斯陶瓷、金盛陶瓷為龍頭的建築陶瓷工業園,以三愛爾、科美製藥為主的醫藥製品工業園等。工業城以設施完善、功能齊全、環境優美以及產業集聚能力強等突出的工作業績多次受到省政府、宜春市政府表彰。
優惠政策
土地優惠
1、外商徵用土地開發建設工業城的,生地1.1萬元-1.5萬元/畝標準收取土地使用出讓費。
2、外商租賃土地開發建設工業城的,實行零價租賃,土地使用權屬工業城管委會,外商不得以土地抵押、轉租、轉賣,租賃期為50年。
3、取得土地出讓使用權的外商,其開發的土地、興建的廠房和生活設施可自用,也可依法轉讓、轉租、抵押或從事其他合法經濟活動。
4、外商投資企業投產五年內,屬市內徵收土地收益部分按收費標準減半徵收,第六年後減收30%。非盈利的社會福利事業和公益事業項目,屬市內的免交土地收益費。
5、入城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在200萬元以上的,按每投資100萬元原則上可零價租賃土地5畝。投資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且科技含量市制大型項目的用地,可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經市政府批准,給予特殊優惠的用地方式。
稅費優惠
1、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十年以上的,從項目投產之日起,兩年內免交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實交所得稅,由財政給予等額獎勵,第六年至第十年按實交所得稅的50%由財政給予獎勵。
2、新辦的外商投資企業前三年增值稅屬地方收入部分,由市財政對地方所得部分給予50%的獎勵。投資額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市制項目,以及從沿海遷移到我市的生產加工企業,建成後一年內,企業上繳的增值稅,其地方享有部分按實收數由財政予以等額的的獎勵,第二年至第三年按實收數由財政給予50%的獎勵。
3、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年產值70%以上的外商,享受前兩項優惠後,經企業申請,稅務部門核實,在以後的十年內可繼續按地方收入部分的15%~30%給予獎勵。
4、外商投資企業免收配電帖費、水資源費。水電價格執行本市國營企業的用水、用電價值。
5、凡是新建的外商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享受“只收稅不收費”的優惠政策(指本市收費部分)。
6、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辦證收費,本著優惠的原則按辦證服務大廳收費標準就低不就高。
其他優惠
1、外商投資企業在工業城內投資每十萬元,安排一個城鎮戶口指標,每個指標只收取200元的增容費。
2、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的子女可在全市範圍內任選一所市屬學校就讀,享受市民待遇,不增收其他任何費用。
3、對外商企業實行“一站式”年檢,免收定價許可證年檢費、工商、稅務登記證年檢驗證費和勞動用工年檢證照費、外來人口暫住證費。
4、外商投資企業除享受本規定的優惠辦法外,同時可享受國家、江西省政府、宜春市政府其他優惠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