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區信訪局

(一)辦公室:負責承辦綜合性會議;負責文秘、機要、檔案、綜治、安全等行政性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政工、宣傳、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和綜合協調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承擔區人民政府複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指導協助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級部門對有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市政府對有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工作;負責對已經下一級行政機關處理的信訪事項複查的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督查督辦股:負責區委、區政府信訪和民眾工作重要決策落實的督查督辦工作,對全區重大信訪責任事件提出處理建議;負責督辦重要信訪案件;負責全區信訪目標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到京進省去市上訪人員的勸返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單位)進行銜接協調工作;負責上訪人員的教育幫扶記錄,以及檔案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負責總結推廣教育幫扶工作的先進經驗;負責做好重要活動、節日期間重點上訪人員的穩控指導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職責

高坪區信訪局主要職責:
1、代表區委、區政府受理民眾信訪事項;
2、承辦中、省、市、區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事件;
3、負責宣傳黨的民眾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區委、區政府關於民眾工作的具體部署、決策、決定等;
4、負責草擬全區信訪和民眾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
5、負責對全區信訪和民眾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業務指導;
6、負責對行政機關信訪工作不落實、未按規定辦理的,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造成信訪問題責任事件的責任人,提出處分建議,對反映有關政策性問題,提出完善政策、解決問題的建議;
7、負責對區委、區政府信訪和民眾工作重大決策落實情況和重大疑難信訪案件的督查督辦工作;
8、負責協調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決策、重要政策、重大項目和敏感事項的穩定風險評估;
9、負責社情民意的調查研究,就重要問題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10、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矛盾的排查調處;
11、負責協調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民眾性事件,處置來區、去市、到省、進京上訪工作,承擔區“處突”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12、負責全區有關信訪事項的複查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3、負責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14、負責區長熱線,承擔區長熱線辦公室日常工作;
15、負責對信訪和民眾工作信訪進行篩選、整理、上報、反饋,供領導決策參考;
16、負責管理信訪民眾接待中心;
17、負責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高坪區信訪局內設職能股室1室3股。
(一)辦公室:負責承辦綜合性會議;負責文秘、機要、檔案、綜治、安全等行政性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政工、宣傳、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和綜合協調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調處股:負責閱辦中、省、市轉來的信件;負責閱辦民眾給區委政府領導的信件;負責閱辦民眾來信;負責對來信中的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對認為有必要的信訪問題進行核查、協調、辦理;負責協調處理民眾疑難信訪事項;負責來信統計、綜合情況分析;負責全區信訪業務工作的考核、指導;負責編印民眾來信簡報;負責接聽、記錄民眾熱線投訴;負責交辦、跟蹤民眾重要的投訴問題;負責區長、市長熱線,區長、市長信箱交辦單的辦理;負責處理民眾網路投訴、舉報;負責監控全區的信訪工作動態;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複查覆核股:負責省、市、區領導同志批示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向省、市回復、上報信訪事項相關工作和回覆信訪人。負責承擔區人民政府複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指導協助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級部門對有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市政府對有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工作;負責對已經下一級行政機關處理的信訪事項複查的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督查督辦股:負責區委、區政府信訪和民眾工作重要決策落實的督查督辦工作,對全區重大信訪責任事件提出處理建議;負責督辦重要信訪案件;負責全區信訪目標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到京進省去市上訪人員的勸返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單位)進行銜接協調工作;負責上訪人員的教育幫扶記錄,以及檔案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負責總結推廣教育幫扶工作的先進經驗;負責做好重要活動、節日期間重點上訪人員的穩控指導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高坪區信訪局核定行政編制12名;確定領導職數一正二副,局長(兼任區委辦副主任、區政府辦副主任)1名、副局長2名,紀檢員按區委規定配備,股級領導職數4名;核定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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