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性質
體育科學既具有作為科學分支的一般性質,如客觀性、實踐性、理論性、系統性與開放性,又具有自己的獨特性質。作為一個擁有多重屬性的綜合知識體系,體育科學在不同時期在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兩大類學科範式中有不同的側重。事實上,我們不應局限於傳統的“二分法”,而應全面看待體育科學的綜合屬性:體育科學研究家的主體是人,人是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的結合,也決定了體育科學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的多維交叉。
研究對象
體育科學的研究對象是體育,但並非只是單一地研究通過身體運動等形式增強體質和運動能力的規律,還研究體育的社會屬性,即體育對社會承擔的教育、文化功能,體育與社會各系統之間互動的規律、體育的組織管理制度等。
體育與體育科學的關係
體育是眾多社會實踐活動中的一種,但實踐活動本身不等於科學,而是科學的研究對象。社會實踐活動只能表示事實的存在,並不能解釋該事物為何存在、怎樣存在等問題,只有研究社會實踐活動的存在形式及其本質規律的學問才能稱之為科學。
體育學與體育科學的關係
體育科學並不是單一的學科而是一個學科群。因此,儘管體育學與體育科學含義相近但並非同意概念,體育學是對體育這一社會文化現象的系統認識形成的一門學科,更強調其研究屬性,而體育科學更強調知識體系的反覆驗證與系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