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利

駱利

駱利,男,漢族,1971年2月生,重慶合川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8年9月參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自貢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總經理。2017年4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7年11月駱利被開除黨籍、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駱利駱利
1988年9月至1991年12月,在四川鹽業地質鑽井大隊工作;

1991年12月至2006年10月,先後任自貢市委組織部幹部三科秘書、主任科員、副科長;

2006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自貢市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08年3月至2008年8月,任自貢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08年8月至2015年6月,任自貢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沿灘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任自貢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

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任自貢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總經理。

涉嫌違紀

2017年4月,自貢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總經理駱利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11月,據四川省自貢市紀委訊息,日前,經自貢市委批准,市紀委對自貢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董事長、總經理駱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駱利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公款旅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購買車輛;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建設工程項目中串通招投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罪。

駱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駱利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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