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載,張伯端在還鄉遊歷途中與馬默在兗州相聚年余,元豐三年(1080)馬默受詔要回京師,而張伯端意欲還鄉回天台,臨行時拿出《悟真篇》贈馬默,說“他日必有由此達道者,子其流布之”。
馬默還京,於6年後的元元年(1086)四月任司農少卿,這時南陽張公履(字坦夫)為寺主簿。張公履是陸詵的女婿,馬默知道張伯端與陸詵為舊交,見張公履也是好道之人,思量其能夠體會《悟真篇》的真意,便將《悟真篇》傳於張公履。張公履則將此書傳於陸詵之子陸師閔,陸師閔又傳於其子,即陸詵之孫陸彥孚。陸彥孚根據自己的見聞寫了《悟真篇記》,記述了這一支的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