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繼波

馬繼波

馬繼波是1938年生,曾任哈爾濱軸承總廠廠長。中共黨員。 1964年畢業於西北工業大學,同年分配到哈爾濱軸承總廠,先後任工程師、研究所副所長、廠長助理、總工程師等職。 1984年任廠長以來,在企業內部進行了聯合擴散,實現專業化生產模式,改革完善了經營機制,進行了分配製度、勞動制度改革,實行機台承包、效益工資,堅持技術改造和大量採用新技術發展生產力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使企業經濟效益逐年遞增,成為黑龍江省盈利大戶。 1992年晉升為國家特級企業。他曾榮獲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全國經濟改革人才獎,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中國機械工業優秀企業家,黑龍江省勞動模範,哈爾濱市優秀黨員等榮譽稱號。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1964年畢業於西北工業大學,同年分配到哈爾濱軸承總廠,先後任工程師、研究所副所長、廠長助理、總工程師等職。1984年任廠長以來,在企業內部進行了聯合擴散,實現專業化生產模式,改革完善了經營機制,進行了分配製度、勞動制度改革,實行機台承包、效益工資,堅持技術改造和大量採用新技術發展生產力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使企業經濟效益逐年遞增,成為黑龍江省盈利大戶,1992年晉升為國家特級企業。

獲獎經歷

他曾榮獲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全國經濟改革人才獎,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中國機械工業優秀企業家,黑龍江省勞動模範,哈爾濱市優秀黨員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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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哈爾濱12月25日專電 原哈爾濱軸承總廠廠長馬繼波因挪用公款最近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公職處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終審裁定判處馬繼波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哈爾濱市紀委、監察局在今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馬繼波挪用公款案的查處情況。馬繼波在任哈爾濱軸承總廠廠長(正局級)期間,於1992年5月與陝西省計算機與信息研究中心主任李友堂(已判刑)、廣東省珠海市西部興華實業聯合開發公司副總經理張銳(已判刑)商定,由哈爾濱軸承總廠出資炒賣深圳深貴實業有限公司位於珠海市白滕頭蟹仔山5.9萬多平方米的地皮。同年11月10日,哈爾濱軸承總廠給珠海興華公司匯款200萬元作為炒賣地皮的定金。同年12月29日,張銳將此款轉入其個人辦的私營企業三聯公司。後經馬繼波和李友堂同意,用此款註冊了以馬繼波長子馬寧的名義成立的“寧達公司”、以李友堂的兒子李關敬的名義成立的 “泰達公司”、以張銳的名義成立的“明達公司”。註冊資金被抽逃回來後被李友堂、張銳占有,至今未歸還。

哈爾濱市紀委、監察局今天還通報了哈爾濱軸承總廠(後改為哈爾濱軸承集團公司)另一起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結果。哈爾濱軸承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副局級)葉媛,原計畫財務部部長(企業正處級)、黨支部書記成森,原計畫財務部副部長(企業副處級)呂萬軍因貪污公款,均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公職處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以貪污罪判處葉媛有期徒刑10年;成森有期徒刑14年;呂萬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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