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幾年來,該同志能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帶領全所同志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自覺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忠於職守、敬業勤業、廉潔自律。馬正良同志身為事務所黨支部書記,嚴格黨員的政治學習和組織生活制度,注重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和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國傲所支部現有正式黨員7名,為了進一步把支部工作做好,把支部的黨建工作納入了事務所年度工作的考核目標,尤其是加強了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
所獲榮譽
馬正良,系浙江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兼國內經濟業務委員會委員、嘉興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兼業務交流委員會主任、嘉興仲裁委員會委員兼任仲裁員, 2000年榮獲嘉興市首批跨世紀專業技術帶頭人稱號,2002年獲嘉興市十大傑出青年榮譽稱號,2003年4月被授予浙江省“十佳律師”榮譽稱號,2004年4月獲嘉興市第六批優秀專業人才榮譽稱號。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系該院民商法研究生,受過系統、正規法學教育,為學院派代表,同時具有豐富辦案經驗,尤擅長房地產、證券、涉外法律業務。他帶領著國傲所成為新生代一支崛起的優秀律師隊伍。
人物評價
“要明白律師職業的特殊性,做律師首先是做人,做一個品行高尚的人。”這是馬正良同志的感悟,也是他一直以來身體力行的。他認為,良好的品行,自信、果敢、從容的人格魅力是得到客戶信任、獲得穩固客戶群體的首要前提,做人要有原則,做律師更要堅持原則,忠於職守、不卑不亢,勇於為民請命。在一起民告官案件勝訴後,作為當事人的“民”送來一面上書“維護人民利益、捍衛法律尊嚴”的錦旗,這就是馬正良律師品行的最好評價。在他的論文《談合夥律師事務所良好品行的建設》中對律師的良好品行作了詮釋,他指出律師要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忠於職守、廉潔自律、敬業勤業,要有崇高理想和強烈社會責任感,並強調在合夥律師事務所中律師的良好品行尤其體現在團結協作精神上。馬正良把這作為自己和國傲律師工作的指導思想,貫徹至今,並將一如既往地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