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違紀
2015年10月10日,從省紀委網站獲悉,涼山州紀委對州地稅局副局長馬文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違紀調查
經查,馬文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
馬文波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涼山州紀委審議並報經涼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文波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5年4月17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地稅局副局長馬文波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 。
2015年11月,經涼山州紀委審議並報經涼山州委批准,馬文波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