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廣

馬太廣,出生於1953年10月,碩士研究生導師,華東師範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基本信息

馬太廣,男, 1953年10月生,遼寧阜新市人, 現任華東師範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碩士研究生導師 。 知青、軍人、警察、調研員。 1987年遼寧大學文學士,後任中共阜新市委秘書、遼寧省阜新市中級人 民法院法官、政治部主任,1994年國家公派高級訪問學者日本大阪大學客員研究員,1997年日本神戶 大學法學碩士,2003年神戶大學法學博士,2004年華東師範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商法、公司法、公司治理、現代型訴訟
主講課程:公司法、公司法比較、 商法、保險法、 國際商法、 國際經濟法
主要研究業績:
自1987年以來,在國內外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等約20餘篇。 獨自完成譯著一部。在公司法/企業法理論重構和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等商法諸多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上都 提出了富有創見性的學術見解。
論文「 中日兩國新公司法若干比較」『 上海市商法研究會 2005年年會論文集』 (2006年1月) 獨自編譯的《判例所表現的商法法理――日本最高裁判所40年間商法判例要旨》一書,約 40萬字, 法律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為添補我國商法判例要旨書的空白。 獲得“財團法人サントリ -- ー 文化財團” 2003 年度的翻譯助成。
論文「中國における取締役の責任追及」(日文)『神戶法學雜誌』(日本) 53 卷 3 號 (2003 年 )
論文「取締役の責任追及」(日文)『六甲台論集』(日本) 50 卷 1 號, 2 號 (2003 年 )
〈全額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份受到損害時,母公司董事負有責任——日本最高裁判所第一小法庭 1993年 9月9日判決〉《判例與研究》(珠海)2000年第4期(總第22期)52~ 56頁。 〈藍色 LED專利訴訟—判決不承認專利權從公司轉移到個人〉 《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網外國法制 欄2002年10月7日。 〈日本戰後五十年的金融證券法制〉譯著《法學雜誌》 2000年第2期44-47頁。
〈日本證券交易法的最新修改〉《法學雜誌》 1999年第3期48~49頁。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
《複印報刊資料D413經濟法學、勞動法學》1999年第7期69~70頁。文獻號1-1038
〈樹立商法觀念開展商事審判〉《法制日報》(北京) 1993年7月20日第3版專家論壇。
〈開展商事審判〉《北京商學院學報》(北京) 1993年3月。
獲獎情況:
1、〈樹立商法觀念開展商事審判〉獲1993年遼寧省法學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2、〈論“一把手”的幾個問題〉《阜新市幹部理論工作研討會》優秀論文三等獎199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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