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憲法(馬來語:Perlembagaan Malaysia)包含了183條文,是馬來西亞的最高法令,它的全稱為馬來西亞聯邦憲法(Perlembagaan Persekutuan)。這部憲法的最初原型是來自1948年馬來亞聯合邦條約和1957年獨立憲法。 馬來西亞憲法主要有14個章節: 1綱要 2基本自由 3公民權 4聯邦政府的權利 5州政府的權利 6聯邦政府與州政府關係 7財務條文 8選舉條文 9司法制度 10公共事務 11緊急時期條文 12一般和雜項 13臨時和過渡條文 14統治者的附加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