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英語:Regional Emblem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代表香港的徽章。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模仿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的設計,內圓有一朵白色洋紫荊花,紅色底色。外圈則為白底紅字,寫有繁體中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及英文HONG KONG。洋紫荊花是香港市花,代表香港。洋紫荊圖案、花蕊以五顆星表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上的五星相對應,寓意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密不可分的關係。象徵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紅白兩色,象徵香港實踐一國兩制。整個區徽意思是指香港在祖國的環抱下,更加開花結果,繁榮昌盛。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與含義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旗——五星花蕊的紫荊花紅旗,區徽和區旗有相似之處。

區徽組成:中間是五星花蕊的紫荊花,周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和HONG KONG的標準字樣。

區徽形狀:呈圓形

區旗與區徽寓意相同:

1、紅旗代表祖國,白色紫荊花代表香港,紅旗與紫荊花的組合寓意香港是祖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並將在祖國母親的環抱中興旺發達。

2、花蕊上的五星象徵香港同胞熱愛祖國。

3、旗。花採用兩種不同的顏色,象徵“一國兩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

區徽的產生

早在1965年,香港已經採用洋紫荊作為香港的市花,當時新成立的市政局就用了洋紫荊為標誌。1997年後使用的香港特區區旗區徽設計繼續採納了洋紫荊花的元素。
香港地區受英國管治個半世紀後,於1997年7月1日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採納洋紫荊花的元素作為區徽、區旗及硬幣的設計圖案。
為了給香港特別行政區設計標誌,1987年,徵集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的啟事在報紙上公布後,分別從香港、台灣和內地徵集到了7147幅圖案。
1990年2月16日,由全國九屆人大代表,河南大學藝術學院教授、副院長,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河南省青年聯合會常委員、河南省政協委員、開封市政協常委、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河南省美術家協會理事, 現任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主任,北京多樣達品牌設計有限公司設計總監 的肖紅設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上,以34票對15票(1名委員請假),超過2/3的高票通過。

肖紅(右)肖紅(右)

本次會議評選出的區旗、區徽最佳的圖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公布。
1996年8月10日,為了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的尊嚴,正確使用區旗、區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條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使用暫行辦法》。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使用暫行辦法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條的規定,為了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的尊嚴,正確使用區旗、區徽,特制定區旗、區徽的使用暫行辦法。
第一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象徵和標誌。每個香港居民和團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區旗、區徽。
第二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凡國旗與區旗、國徽與區徽同時懸掛時,應當將國旗或國徽置於較突出的位置。
列隊舉持國旗和區旗行進時,國旗應在區旗之前。平列懸掛國旗和區旗時,國旗在右,區旗在左。
第三條 不得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區旗、區徽。
第四條 區旗、區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
第五條 區旗、區徽必須按照製作說明製作。
1997年2月18日,受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委託、由國家技術監督局組織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國家標準頒布實施。為規範區旗、區徽的生產製作、監督檢驗和使用提供了技術保證。

製作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製作說明
一、區徽呈圓形,徽面由紅色環形窄邊、文字區外圈、紅色內圓及五星花蕊動態紫荊花圖案所組成。
二、位於徽面內圓中央的動態紫荊花圖案為白色,由五片段預告瓣組成,每片段預告瓣中均有一顆紅色五角星及一條紅色花蕊鑲在其間。各片段預告瓣環繞徽面中心點順時針均勻排列。紫荊花中心點位於徽面的中心點。
三、文字區外圈位於紅色環形窄邊與紅色內圓之間,為白底紅字。外圈上方均勻排列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文繁體區徽標準字樣。字下端朝向徽面中心點。外圈下方均勻排列著英文“香港”區徽標準字樣,字母上端朝向徽面中心點。中英文字樣之間分別鑲有一顆紅色五角星。五角星的一個角尖朝向徽面中心點。中英文字樣和五角星均以徽面的中軸線為準對稱分布。
四、徽面中紅色的色度值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紅為其標準。
五、區徽徽面通用尺寸定為如下三種:
1號.直徑100厘米。
2號.直徑80厘米。
3號.直徑60厘米。
因特殊需要製作不同尺寸區徽時,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
六、區徽徽面定點陣圖
1.環形窄邊的寬度為區徽直徑的1%。
2.文字區外圈的寬度為區徽直徑的1/10。
3.紫荊花外輔助圓直徑為區徽直徑的6/10。
4.中文字區夾角為220度。中文字高為文字區外圈寬度的7/10。
5.英文字區夾角為80度。英文字高為文字區外圈寬度的6/10。
6.五角星區夾角分別為30度。其外圓直徑與紫荊花內五角星一致。
七、區徽徽面中英文標準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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