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簡介
職業名稱
首飾設計員(師)
條件要求
具有、計算機能力、空間感、形體知覺、色覺和手指靈活性、動作協調性、無色盲、色弱。
基本文化程度
中專以上或相當學歷
鑑定要求
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申報條件
以上各等級申報條件均參照“關於職業技能鑑定申報條件的暫行規定”
鑑定方式
各等級按模組設定,進行模組化鑑定。各模組以職業技能為重心,進行一體化考試。技能考試以現場操作為主,可輔以考生場外設計(製作)首飾作品評價。每個模組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達到60分為及格;各模組全部合格後頒發證書。
鑑定場所設備
具有手繪設計、計算機輔助設計、手工首飾製作和首飾機制設備及場地。
培訓目標
培養首飾設計製作的高級人才。通過培訓,使學員掌握首飾設計和製作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了解常見寶玉石、貴金屬等相關知識,在進行手繪首飾設計的基礎上,能套用計算機輔助首飾設計的通用軟體與專用軟體進行首飾設計。
模組設定
該職業等級培訓主要設定以下模組:
首飾設計基礎與手繪設計
使學員了解首飾發展簡史與設計美學原理和構成要素,及常見寶玉石基本特徵,掌握各類首飾的繪畫技法和設計方法,並掌握基本的手繪技能在首飾設計中的套用使學員掌握首飾設計美學和構成要素、創意文案表達與設計創新理論等知識,並能用線描或淡彩畫法獨立進行常規產品的手繪設計和命題手繪設計。
首飾計算機輔助設計
能套用通用軟體展示二維首飾設計圖稿,及熟悉首飾設計專用軟體JCAD的功能,進行一般難度的首飾部件設計。
首飾製作與工藝
使學員熟悉貴金屬材料的基礎知識,了解首飾手工製作過程及機械製作工藝流程;並能獨立完成初級手工首飾製作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