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餘慶年鑑》行文規範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餘慶年鑑〉行文規範》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年五月六日
《餘慶年鑑》行文規範
為提高《餘慶年鑑》編寫質量,餘慶縣年鑑編纂委員會就年鑑的名稱和稱謂、標點符號、時間表述、數字運用、計量單位、圖片表格、詞語使用等七個方面提出基本要求,各部門在年鑑編寫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
一、名稱和稱謂
2.正文中凡是人名一律直書其名,不使用同志、先生、女士等類稱謂(國際友人或著名人士可例外)。為反映歷史的真實性,必要時在姓名之前可冠以職銜,例如“縣委書記×××”、“縣長×××”、“餘慶中學高級教師×××”等。但同一條目中,人物的職務、職稱,只需出現一次,以後均可略去。
3.華僑等人士的稱呼,以“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的順序稱呼。涉台用語遵照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執行。
4.各種組織、機構、檔案、會議、項目、成果、工程等名稱,一律使用全稱,如需使用簡稱,應在全稱首次出現後用圓括弧加括規範的簡稱,以後可用簡稱。例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餘慶縣委員會(以下簡稱縣政協)”。簡稱應概念準確、不易產生歧義。例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愛國衛生委員會”不能簡稱為“無委會”、“愛委會”。名稱的使用必須保持全書一致,對同一會議、組織、機構不能使用兩個以上的不同名稱。
5.外國的國名、地名、人名、機構名稱、政黨名稱和報刊名稱等,均以新華社的譯名為準。若無新華社譯名,可使用國內通用譯名。國內外地名的寫法以中國地圖出版社出版的最新地圖和地名錄為準。小的地名應冠以省、市、地區名稱,小單位應冠以大的地域和高一級領導單位名稱。如鄉鎮、村、街道(社區)的名稱,一定要在前面冠以所屬縣(市)或地區的名稱。例如:餘慶縣龍溪鎮、白泥鎮子營社區居民委員會。
6.科學、技術、工業、醫藥等方面的專業術語使用要規範,在行文中不要用簡稱或符號(表格除外)。例如:加大安全用藥和ADR監測工作的社會宣傳力度。ADR應該使用中文全稱表述。該句式應該表述為:加大安全用藥和藥品不良反應(簡稱ADR)監測工作的社會宣傳力度。
7.表述歷史事件、政治運動等,一律使用全稱。同一段文字中如重複出現,也可先用全稱,並在括弧內註明“(以下簡稱××)”,以後再用簡稱。要正確使用政治術語。如黨的十七大,不要加引號,要完整地表述為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或簡稱中共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再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不能簡稱為“保先”,應按照中組部的有關通知規定,簡稱為先進性教育。還如: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按照中央有關檔案要求,可簡稱為“學習實踐活動”。
二、標點符號
1.括弧的使用。年鑑中常用的括弧主要有三種:即圓括弧()、六角括弧〔〕和方頭括弧【】。引用各級政府部門頒發的檔案,其發文字號的年號一律使用六角括弧〔〕。例如:余府發〔2008〕1號檔案。方頭括弧由於比較醒目,常用於工具書條目,所以年鑑條目的標題都要加括方頭括弧【】。例如:【農業產業化經營】、【房地產開發】。
2.書名號的使用。書名號是表示文化精神產品的專名號,包括圖書、報刊以及其他精神文化產品,如電影、戲曲、舞蹈、攝影、繪畫、雕塑、郵票、相聲、小品等。非文化精神產品如物質產品名、商標名、課程名、科研課題名、證件名、獎項名、展覽會名、稱號名等,均不得使用書名號。書名號內的名稱一般要用全稱。
3.引號的用法。引號是年鑑中大量使用的標點之一,它用於引文或表示特定詞語。年鑑界專家學者認為,對出現頻率高的部分記述對象,明確規定不使用引號。投資、科研項目名稱,泛指的榮譽名稱等一般不加引號。這樣可以避免上述名稱引號使用中不統一的現象,解決了年鑑中部分引號使用偏多的問題。
4.連線號的使用。連線號的形式是一字線(—),用於組成複合詞組的兩個名詞之間,作用是把意義密切相關的詞語連成一個整體。在某些情況下,破折號(──)、浪紋線(~)和半字線(–)也可以作為連線號的特殊形式使用。幾點需要說明:
①連線地名,表示車次或航班,使用破折號。例如:丹東──上海──深圳──三亞航班通行平穩。表示“某地至某地”的交通線路,用一字線。如“鳳岡至蜂岩”,應寫為“鳳岡—蜂岩”或“鳳岡至蜂岩”,不能用“鳳岡——蜂岩”。
②連線相關的時間或數目:連線時間用一字線(—),如:“1978年至2007年,”不能寫為“1978~2007年”,應寫為“1978年—2007年”。表示人的生卒時間,用—字線。例如:“鄧小平(1904—1997)”; 在表中連線時間,如“1999年12月至2003年2月”,應寫為:“1999-12—2003-02”;連線相關字母與阿拉伯數字,用於表示品種、型號,用半字線連線。如:國際標準GB2312–88、波音737–300型飛機;表示數值範圍,用波紋線,如:“丹東地區年平均氣溫為7.1℃~8.9℃”,最冷月的1月份平均氣溫為–7.4℃~–11.5℃。”、“120kg~130kg,70%~80%、35米~50米、12℃~24℃、200元~800元、20萬~30萬……”
5.頓號的使用。並列關係的引號或書名號連用,只要不產生歧義,中間可以不用頓號,這樣方便美觀,也契合了年鑑行文簡潔的特點,但要做到全書統一。例如:從11月26日起,《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餘慶報》等黨報開始在餘慶縣部分報刊亭銷售。
6.比例號與冒號不可混用。比例號與冒號混用在年鑑稿件中是非常普遍的,許多稿件中都將比例號(∶)誤用成冒號(:)。例如:將1∶500誤用成1:500。
7.年鑑行文中“其中”兩字前後標點符號的用法。第一種情況是總述後只列一項內容的,“其中”後不加標點。例如:2005年,地方財政預算內收入32.24億元,其中工商稅收25.85億元。第二種情況是總述後分別敘述幾項內容的,則總述後用句號,“其中”後用逗號,各分述內容之間用分號。例如:2007年,××縣完成工業總產值212.84億元,比上年增長8.6%。其中,輕工業完成95.60億元,占44.18%,比上年增長7.1%;重工業完成17.34億元,占55.82%,比上年增長9.9%……
三、時間表述
1.時間表述要具體明確。年鑑記述年度內發生的事情可不寫年份(法律、法規、刑事案件除外),只註明月日,其餘年度則必須寫明。行文中不用“今年、去年、明年、目前、當前、現在、最近、本月”等時間代詞;同一條目中年份已有前提的,後面不必重複出現,可使用“年內”表述,也可直接交代“某月”或“某月某日”。
2.表示時間的(公曆)年代,年、月、日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表述。如公元8世紀、20世紀90年代、2009年4月10日、8時18分等。年份不能簡寫,例如2008年不能寫成“08年”或“零八年”。
3.含有日月簡稱表示事件、節日和其他意義的詞組中的數字要求使用漢字。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套用間隔號“·”將表示月和日的數字隔開,並外加引號,避免歧義。涉及其他月份不用間隔號,是否使用引號,視事件的知名度而定。例如:“一·二八”事變(1月28日)、“一二·九”運動(12月9日)、“九一三”事件(9月13日)、五四運動、五一國際勞動節、“五一”、“十一”等。年鑑中反映當代的事件也可用阿拉伯數字表述。例如:“3·15”消費者權益日、“9·11”事件等。
四、數字運用
1.要注意統計數字的來源。同一事物,由於統計部門不同,統計時間不同和統計口徑不同,可能出現幾種不同數字,如工業總產值、糧食產量等,計畫部門、統計部門、業務部門各有一套數字。如果不進行處理,年鑑數字就會打架,令讀者無所適從。我們一般堅持以統計局年度決算公布或認定的數據為準,因為統計局的決算數據是法定的數據,具有權威性。某些數據統計局沒有的,則以該項業務主管單位的統計數據為準。同一部分的幾套數據,則以最後定案的年報數為準。
2.要注意統計指標和統計口徑範圍。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由眾多的統計指標組成。綜合年鑑既要有總產量、總人口等總量數據(絕對數),也要有人均收入、平均畝產等平均數據,還要有相對數據(常用百分比),這樣才能更好地反映事物發展變化的脈絡及其規律。在使用統計數據時,一定要搞清其統計口徑和範圍。另外由於年鑑是逐年出版的連續出版物,同一統計數據在同版次的統計口徑應做到統一,不能前後不一。
3.要注意數字的真實、準確。如果數據不真實、準確,就將降低年鑑的真實性與可信度,影響年鑑功能的發揮。
4.年鑑行文中的統計數據如正負整數、小數、百分比、分數、比例、約數等,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例如:50、–15℃、85%、3/5、1∶500、85.80等。
5.關於阿拉伯數字多位整數分節問題。因為年鑑屬於非專業性科技出版物,整數超過千位時不必用千分位分隔設定或空格折分。否則,一是容易遺漏,二是數字中間空格後移行時會斷開。當數字超過萬位時,可以用“萬”“億”作單位,如150000可寫作15萬,4567000000可寫作45.67億。
6.部隊番號、檔案編號、證件號碼和其他序號,用阿拉伯數字。如:84062部隊、國際標準GB2312–88、國辦發〔1997〕1號檔案、90號汽油、維生素B12、HP–1020雷射印表機等。
7.定型的詞、詞組、成語、慣用語、縮略語或具有修辭色彩的詞語中作為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如:一律、一方面、星期五、二氧化硫、二八年華、二十掛零、七上八下、二萬五千里長征、相差十萬八千里、十六屆四中全會。
8.整數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現在具有統計意義的一組數字中,可以用漢字表述,但要照顧到上下文,做到前後體例一致。對於十一以上的序數詞數字可使用阿拉伯數字表述,這樣顯得行文簡明,排版方便,比較得體,故規定優先選用阿拉伯數字,例如:2008年餘慶縣國民經濟綜合指標列貴州省排行榜第26位。
9.相鄰的兩個數字並列連用以表示概數的,必須用漢字,連用的兩個數字之間不能用頓號“、”隔開。例如:三四個月不能寫成三、四個月或3、4個月;四五十種不能寫成四、五十種等。
10.帶有“幾”字的數字表示約數,必須使用漢字。例如:幾千年、十幾天、一百幾十次、幾十萬分之一、開發範圍跨遵義市、銅仁地區、黔東南州三地州市的十幾個區縣。
11.用“多”“余”“左右”“上下”“約”等表示的約數一般用漢字。例如:舉辦全國性評獎十餘次,獲獎作品有一千多件。如果文中出現一組具有統計和比較意義的數字,其中既有精確數字,也有用“多”“余”等表示的約數時,為保持局部體例上的一致,其約數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例如:某市從機動財力中拿出1500萬元,調撥鋼材3000多噸、柴油1400噸,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約數不能疊用。例如:“1000多人”、“約5000字”,不能用成“約1000多人”、“約5000字左右”。用小數表述的數據,不用“多”字,例如:“1.3萬多人”中的“多”字應去掉。
12.要注意準確運用數字前後表示分寸的字。如:“達”、“近”、“多”、“許”、“左右”等,不能隨意增刪。例如:“糾正違章駕駛和消除事故隱患1.1萬餘起,治理黑車近1200台,查出‘非駕’600多人。”
五、計量單位
1.年鑑行文中計量單位的名稱、符號的書寫應執行國家標準《量和單位》(GB3100–3102–93)的規定。計量單位用公制單位;長度用千米(公里)、米、厘米、毫米等;面積用平方千米(平方公里)、平方米等;體積、容積用立方米、立方厘米、升、毫升等;質量用噸、千克(公斤)、克、毫克等;電能用千瓦時;功率用千瓦;溫度用攝氏度。計量單位名稱(除攝氏度℃、角度°除外)符號的使用,有如下區別:①正文中涉及的計量單位,其名稱用中文表示,而不用外文符號。諸如“平方米”、“克”、“千瓦”等不用“m2”、“g”、“kw”等表示。例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丹東市將分3次將供水綜合水價從1.92元/立方米提高到4.05元/立方米,使綜合水價達到2.67元/立方米。②表格中的計量單位,一般使用中文名稱,必要時也可以使用符號,但同一表格中的用法必須一致。③公式中的計量單位使用符號,不用中文名稱。
六、圖片表格
1.為了使年鑑增強可讀性,各年鑑編寫單位在條目編寫過程中,應注意蒐集與所寫內容相呼應的圖片。圖片應完整清晰,主題明確,隨條目穿插於正文之中,不得進行挖補等人為加工。照片應配有簡要文字說明,準確反映事件的時間、地點、內容或人物的姓名、身份等。
2.年鑑中的表包括文字表(事類表)和數字表(統計表)等。表只對正文提供輔助資料或補充說明,與正文不簡單重複。
3.表應製作規範、要素齊全、內容明確。統計表一般應包括表頭、表體、表注三個部分。“表頭”即表的標題,設有主體(單位、地方)、時間、事項三個要素,並在其右下側標明計量單位。“表體”是統計表的主體,由縱標目和橫標目組成。表內的文字和數據要整齊規則,上下、左右對齊。有空位的地方應加半字線“–”線,表示沒有掌握該數據。
3.表格一律採用開放式(三線表),即左右不畫牆線,表中不畫橫、豎線。如表格長度一頁排不下可轉下頁,轉頁時橫標目不能省略,並在右上角註明“續表”兩字,以保持表格的完整性。
4.表格中的數據,一律以個位數或小數點對齊。表中若有名稱或數據上下相同的,不要用“〞”或“同上”表示,而應以具體名稱或數據表示。
七、詞語使用
規範用字的正誤,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1986年10月公布的《簡化字總表》和1988年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為依據,語言文字以《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現代漢語詞典》《新華字典》為參考依據,異形詞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和2004年1月起試用的中國版協校對研究委員會、中國語文報刊協會、國家語委異形詞研究課題組、《咬文嚼字》編委會發布的《264組異形詞整理表(草案)》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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