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市司法局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寧波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擬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工作職責

2、制訂全市法制宣傳、普法教育和全市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導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市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和法律諮詢服務。

5、指導和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6、管理和指導市公證處工作。

7、參與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為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供法律諮詢,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當好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法律顧問。

8、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負責、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人事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

9、負責全市社區矯正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等管理工作,完善工作網路。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陸惠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裕康、馬躍元、邵建立;

副局長:戚國芳;

黨組成員、副局級調研員:倪志丹。

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工作,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好機關日常工作。

二、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研究草擬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

三、負責局政務信息、宣傳報導、文秘調研工作。

四、及時了解、收集、掌握局綜合性工作情況,當好領導參謀。

五、負責本局的文書和綜合檔案室管理工作,及時做好檔案、資料、信件的收發、傳遞、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六、負責年度、月度有關統計報表,印章管理以及開具介紹信等工作。

七、做好各部門間的協調工作,及時傳遞有關信息,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左右貫通。

八、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後勤保障服務、財務管理、文印室管理、車輛使用管理等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科工作職責

一、擬制全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二、負責全市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和指導,及時了解掌握全市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的進展情況,並提出指導性意見建議。

三、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搞好全市的法制宣傳教育。

四、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總結依法治理普法教育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並做好推廣工作。

五、認真做好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信息、報導以及簡報的編印工作;負責全市普法師資培訓,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專業法規的培訓;組織法律知識考試;認真做好有關法制書刊及資料的征訂、發放、登記工作。

六、及時收集、整理全市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的資料,並做好歸檔工作。

基層科工作職責

一、管理和指導全市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所建設。

二、管理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加強調解組織建設。

三、有計畫地組織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民調解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政治、業務培訓。

四、做好不安定因素排查調處工作,做好預警信息收集報送工作,暢通信息渠道。

五、及時做好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數據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法律服務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職責

一、管理和指導全市律師事務所和市公證處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抓好律師重要事項報告、法律服務投訴、律師所聯席會議、“兩結合”管理等制度落實,協調並組織律師參與市領導信訪接待工作,組織律師年度考評。

三、指導全市律師隊伍建設,承辦律師、律師助理申請執業證件以及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年檢、註冊的預審、備案工作。

四、管理和指導全市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做好每年度的執業登記和註冊工作,受理對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的投訴,負責查處違紀案件。

五、負責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對社團、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指導,並組織業務培訓活動。

六、負責法律援助受理和審核,協調並指派法律服務機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監督檢查辦案情況,做好案卷歸檔和辦案補貼核發工作。

七、負責受理12348法律服務熱線的來電諮詢和來訪接待工作,及時統計、上報各類業務數據。

八、負責受理信訪事務。

九、及時編寫並上報業務工作信息,做好各類資料、信息的整理、歸檔。

社區矯正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市社區矯正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等管理工作,完善工作網路。

二、承擔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全市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不斷探索安置幫教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加強對安置基地建設的指導。

政治工作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管理、承辦本系統幹部、職工人事工作。

三、組織做好機關幹部職工政治理論學習以及相關教育培訓工作。

四、管理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老幹部和計畫生育工作。

五、負責對局機關人員依法行政、勤政廉潔、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

六、受理並承辦本系統內人員違法違紀行為查處。

七、負責承辦全市律師、公證員的技術職稱評定。

八、負責黨組秘書工作,並做好有關文稿的擬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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