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版 次:1
頁 數:116
裝 幀:平裝
開 本:32開
所屬分類:圖書 > 醫學 > 腫瘤學
內容簡介
放射治療在食管癌的綜合治療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食管癌放射治療指南》中介紹到目前食管癌的放射治療尚無統一規範,各醫療單位所採用的治療方案、適應證、治療方式及治療效果間存在著較大差異。為了規範我國食管癌放射治療臨床過程,為臨床醫師提供參考,中華醫學會放射腫瘤分會食管癌專業(籌備)組通過多年的研究,由高獻書主編了這本《食管癌放射治療指南》。《食管癌放射治療指南》適合臨床醫師及相關人員閱讀使用。
治療禁忌
目前,頸段及上胸段食管癌的治療,因手術難度較大,主要靠放療。胸中段手術與放療效果相近,兩種手段都可選用。唯手術對患者的心、肺功能要求較高,手術適應證較嚴。胸下段手術治療略優於放療,故應優先選擇手術。尤其是同時侵及食管下段及賁門的病變,更應以手術為宜。至於某一單位、某一患者、究竟應採取哪種方法,應依某單位的具體條件和患者的情況多方面考慮,而不應強求一致。目前的趨勢是綜合治療,如術前放療可擴大手術範圍,提高切除率。
食管癌放療的適應症是比較寬的。因放療就其最終目的可分為“根治性”放療和“姑息性”放療兩大類。前者在於試圖根治腫瘤,而後者僅在於較短暫地減輕或解除某些症狀。除了食管穿孔形成食管瘺,遠處臟器轉移,明顯的惡液質或嚴重的心、肝、腎、肺等疾患之外,都可試行放射治療。鎖骨上區淋巴結轉移,喉返神經麻痹、縱隔炎,較深的食管潰瘍,嚴重的梗阻,病變較長等都不應視為絕對禁忌證,可以試行姑息治療。某些病例可試行姑息治療,當予以一定劑量後,如病變確有明顯改善,也可以給予“根治劑量”。所謂“姑息治療”和“根治治療”的界限,有時也不很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