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觸材料及製品監管法律法規選編

食品接觸材料及製品監管法律法規選編

本書收集翻譯了美國、加拿大、歐盟、英國、德國、瑞士、俄羅斯、阿根廷、巴西、澳大利亞、新加坡、印度、韓國、日本等14個國家和地區,以及我國台灣、香港、澳門地區有關食品接觸材料方面的法律法規,總計91部。書中所選取之法律法規,均為最新並有效。目的在於兼顧程度各異之立法例,以便我國未來立法時,既可結合本國實情參照選取,又可明示其差距,以確定今後努力的方向。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需要說明的是:第一,為避免重複,凡已譯成中文正式出版過的國外相關法規,本書均不收錄,而另行編制中文書目及其所收法規目錄,以便讀者檢索,以得其全貌。第二,本書共收錄14個國家與地區的立法,既有立法較為完善的美國、日本、歐盟,又有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等有代表性的國家,亦有與我國相似的巴西、阿根廷、印度等。第三,本書重點在於翻譯介紹各國與地區對食品接觸材料的監管立法。為緊扣主題,節省篇幅,凡關切不深者,均捨棄不取,故在編譯時,特採用節譯方法,保留了原法規的體例格式,若因此致讀者使用不便,尚祈鑑諒。

目錄

第一部分美國

一、美國聯邦

1.美國聯邦管理法規第21標題:食品與藥物(節選)

2.肉類包裝材料

3.食品工業無菌加工、包裝檢驗指南

4.包裝材料

5.毒害預防包裝法案

6.食品包裝中的再生塑膠

7.聯邦政府檢驗肉類和家禽類工廠所使用手套的標準

8.食品類別的定義和食品接觸材料的使用條件

9.一次性容器和封蓋的包裝和運輸——條款19e

10.食品法案1999附屬檔案6:食品加工

二、美國部分州

11.亞利桑那州食品法(節選)

12.印地安那州零售食品公司衛生要求(節選)

13.印地安那州零售食品公司的許可條件和標準(節選)

14.德克薩斯州關於食品公司的規則(節選)

15.維吉尼亞州食品條例(節選)

16.華盛頓行政法規第246-215章:食品服務(節選)

17.華盛頓州零售食品法工作檔案(節選)

18.懷俄明州食品、藥品和化妝品安全法(節選)

19.懷俄明州食品安全法(2002年)(節選)

20.加利福尼亞州關於食品容器的規定(節選)

21.威斯康辛州農業、貿易和消費者保護法規章第70章:食品加工廠

22.威斯康辛州農業、貿易和消費者保護法規章第80章:牛奶廠

23.威斯康辛州農業、貿易和消費者保護法規章第90章:公平包裝和標示

24.威斯康辛州食品法規(節選)

25.夏威夷州食品公司衛生規章(節選)

26.休斯敦州食品條例(節選)

27.阿拉斯加州食品法案(節選)

第二部分加拿大

28.消費者包裝與標籤法案(節選)

29.消費者包裝與標籤法案實施細則(節選)

30.關於在食品包裝中接受和使用再生塑膠製品決定的指南

31.食品包裝陳述的信息要求

第三部分歐盟

32.歐盟委員會93/8/EEC號指令

33.歐盟委員會97/48/EEC號指令

34.歐盟委員會2004/1/EC號指令

35.歐盟委員會2004/13/EC號指令

36.歐盟委員會2004/19/EC號指令

37.歐盟委員會2005/31/EC號指令

38.歐盟委員會2005/79/EC號指令

第四部分英國

39.1990年食品安全法案(節選)

40.2004年食品法通則

第五部分德國

41.器具與產品安全法(節選)

42.食品衛生條例(節選)

43.食品運輸過程中對運輸容器衛生要求的法律規定(節選)

第六部分瑞士

44.瑞士聯邦食品及日用品法(節選)

45.瑞士聯邦內政部食品及日用品條例

46.瑞士聯邦內政部食品標識和宣傳條例(節選)

47.瑞士聯邦內政部衛生條例(節選)

48.瑞士聯邦內政部壓縮氣體包裝條例(節選)

49.食品及日用品條例(節選)

第七部分俄羅斯

50.俄羅斯聯邦食品質量與安全法(節選)

51.食品質量與安全法(節選)

第八部分阿根廷

第九部分巴西

第十部分澳大利亞

第十一部分新加坡

第十二部分印度

第十三部分韓國

第十四部分日本

第十五部分中國台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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