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放樣

飛機放樣

飛機放樣(Aircraft lofting)也稱作“飛機打樣設計”,主要完成於飛機總體設計過程中的技術設計階段,包括飛機初步設計及詳細初步設計兩個時段。

簡介(技術設計階段)

依據批准的總體研製方案,通過初步設計、詳細初步設計工作,解決設計中重大問題,攻克技術關鍵,明確各系統定義,完成總體方案調整和打樣,完成數字樣機設計與協調(或全尺寸樣彬樣段設計、製造與協調),通過樣機評審,凍結飛機技術狀態,編寫和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主要工作內容

飛機放樣包括初步設計和詳細初步設計(打樣)兩個時段。初步設計主要進行飛機分區協調,調整總體方案,明確係統定義,發出打樣載荷,為全面打樣做好準備;詳細初步設計主要完成全面打樣和數字樣機設計與協調(或全尺寸樣杌/樣段設計、製造與協調),通過樣機評審,凍結飛機技術狀態,為發出飛機設計圖樣做好準備。

初步設計

初步設計階段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氣動設計和試驗;

總體協調,發出技術設計用總體設計檔案;

打樣載荷計算及試驗;

結構、系統初步設計,開展原理方案試驗,組織進行關鍵技術攻關;

總體方案調整;

編寫型號規範;

初步預計和分析論證飛機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指標,進行系統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初步設計分析;

提出飛機試飛方案和飛行試驗要求;

編制主要地面試驗項目初步的試驗任務書,進行專用試驗台建設,提出飛機試驗件清單;

編制綜合保障大綱,初步編制地面設備、隨機工具配套清冊;

新成品研製單位完成新成品方案設計,提交飛機設計條件和成品協調樣機,進行新成品原理性試驗。

1.

氣動設計和試驗;

2.

總體協調,發出技術設計用總體設計檔案;

3.

打樣載荷計算及試驗;

4.

結構、系統初步設計,開展原理方案試驗,組織進行關鍵技術攻關;

5.

總體方案調整;

6.

編寫型號規範;

7.

初步預計和分析論證飛機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指標,進行系統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初步設計分析;

8.

提出飛機試飛方案和飛行試驗要求;

9.

編制主要地面試驗項目初步的試驗任務書,進行專用試驗台建設,提出飛機試驗件清單;

10.

編制綜合保障大綱,初步編制地面設備、隨機工具配套清冊;

11.

新成品研製單位完成新成品方案設計,提交飛機設計條件和成品協調樣機,進行新成品原理性試驗。

詳細初步設計

詳細初步設計階段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完成結構和系統的全面打樣;

繼續進行結構、系統的原理方案試驗和關鍵技術攻關;

建立數字樣機或確定實物樣機設計要求和總體方案(包括綜合保障資源方案),設計和製造實物樣機;

在數字樣機或實物樣機上進行系統、設備樣件安裝,進行分區協調和維修性演示驗證。完成樣機研製和協調後,提請使用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樣機評審;

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按要求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確定正式的研製網路計畫,組織落實研製工作。

1.

完成結構和系統的全面打樣;

2.

繼續進行結構、系統的原理方案試驗和關鍵技術攻關;

3.

建立數字樣機或確定實物樣機設計要求和總體方案(包括綜合保障資源方案),設計和製造實物樣機;

4.

在數字樣機或實物樣機上進行系統、設備樣件安裝,進行分區協調和維修性演示驗證。完成樣機研製和協調後,提請使用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樣機評審;

5.

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6.

按要求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7.

確定正式的研製網路計畫,組織落實研製工作。

完成標誌

飛機放樣設計階段工作完成標誌應包括:

完成技術設計和相應的試驗,通過設計評審,得出技術結論;

審定樣機,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經批准的飛機研製總要求將作為飛機研製和定型的依據;

成品研製單位根據技術協定要求,開展成品初樣研製,並向總體設計單位提交成品試驗件。

1.

完成技術設計和相應的試驗,通過設計評審,得出技術結論;

2.

審定樣機,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3.

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4.

經批准的飛機研製總要求將作為飛機研製和定型的依據;

5.

成品研製單位根據技術協定要求,開展成品初樣研製,並向總體設計單位提交成品試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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