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技術設計階段)
依據批准的總體研製方案,通過初步設計、詳細初步設計工作,解決設計中重大問題,攻克技術關鍵,明確各系統定義,完成總體方案調整和打樣,完成數字樣機設計與協調(或全尺寸樣彬樣段設計、製造與協調),通過樣機評審,凍結飛機技術狀態,編寫和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主要工作內容
飛機放樣包括初步設計和詳細初步設計(打樣)兩個時段。初步設計主要進行飛機分區協調,調整總體方案,明確係統定義,發出打樣載荷,為全面打樣做好準備;詳細初步設計主要完成全面打樣和數字樣機設計與協調(或全尺寸樣杌/樣段設計、製造與協調),通過樣機評審,凍結飛機技術狀態,為發出飛機設計圖樣做好準備。
初步設計
初步設計階段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氣動設計和試驗;
總體協調,發出技術設計用總體設計檔案;
打樣載荷計算及試驗;
結構、系統初步設計,開展原理方案試驗,組織進行關鍵技術攻關;
總體方案調整;
編寫型號規範;
初步預計和分析論證飛機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指標,進行系統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初步設計分析;
提出飛機試飛方案和飛行試驗要求;
編制主要地面試驗項目初步的試驗任務書,進行專用試驗台建設,提出飛機試驗件清單;
編制綜合保障大綱,初步編制地面設備、隨機工具配套清冊;
新成品研製單位完成新成品方案設計,提交飛機設計條件和成品協調樣機,進行新成品原理性試驗。
1.氣動設計和試驗;
2.總體協調,發出技術設計用總體設計檔案;
3.打樣載荷計算及試驗;
4.結構、系統初步設計,開展原理方案試驗,組織進行關鍵技術攻關;
5.總體方案調整;
6.編寫型號規範;
7.初步預計和分析論證飛機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指標,進行系統可靠性、維修性和測試性初步設計分析;
8.提出飛機試飛方案和飛行試驗要求;
9.編制主要地面試驗項目初步的試驗任務書,進行專用試驗台建設,提出飛機試驗件清單;
10.編制綜合保障大綱,初步編制地面設備、隨機工具配套清冊;
11.新成品研製單位完成新成品方案設計,提交飛機設計條件和成品協調樣機,進行新成品原理性試驗。
詳細初步設計
詳細初步設計階段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完成結構和系統的全面打樣;
繼續進行結構、系統的原理方案試驗和關鍵技術攻關;
建立數字樣機或確定實物樣機設計要求和總體方案(包括綜合保障資源方案),設計和製造實物樣機;
在數字樣機或實物樣機上進行系統、設備樣件安裝,進行分區協調和維修性演示驗證。完成樣機研製和協調後,提請使用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樣機評審;
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按要求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確定正式的研製網路計畫,組織落實研製工作。
1.完成結構和系統的全面打樣;
2.繼續進行結構、系統的原理方案試驗和關鍵技術攻關;
3.建立數字樣機或確定實物樣機設計要求和總體方案(包括綜合保障資源方案),設計和製造實物樣機;
4.在數字樣機或實物樣機上進行系統、設備樣件安裝,進行分區協調和維修性演示驗證。完成樣機研製和協調後,提請使用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樣機評審;
5.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6.按要求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7.確定正式的研製網路計畫,組織落實研製工作。
完成標誌
飛機放樣設計階段工作完成標誌應包括:
完成技術設計和相應的試驗,通過設計評審,得出技術結論;
審定樣機,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經批准的飛機研製總要求將作為飛機研製和定型的依據;
成品研製單位根據技術協定要求,開展成品初樣研製,並向總體設計單位提交成品試驗件。
1.完成技術設計和相應的試驗,通過設計評審,得出技術結論;
2.審定樣機,凍結飛機技術狀態;
3.完善並上報飛機研製總要求;
4.經批准的飛機研製總要求將作為飛機研製和定型的依據;
5.成品研製單位根據技術協定要求,開展成品初樣研製,並向總體設計單位提交成品試驗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