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彈地面設備
用於保證飛彈發射和控制飛彈飛行的各種彈外設備的統稱。它用於運輸、轉運和安裝飛彈,使飛彈處於不同戰備等級,以及進行技術準備、發射準備和從彈外控制飛彈飛行,是飛彈武器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有固定式和機動式兩種。前者指大部分地面設備固定設定在地面、地下發射井或坑道內;後者指自行、牽行、車載或攜帶型的地面設備。依飛彈類型、用途和發射方式的不同,各種飛彈的地面設備不盡一樣,通常包括下列設備:
運輸設備 用於運輸彈頭、彈體、推進劑和其他非自行設備與裝置。按飛彈類型、運輸距離、交通情況和作戰要求,分鐵路、公路,水路和空中運輸設備。主要運輸工具有專用和通用鐵路運輸車、公路運輸車、輪船等。
起重裝卸和對接設備 用於裝卸和對接彈體、彈頭。主要包括起重機械,專用的裝卸、對接和吊裝結合設備等。
起豎設備 用於將飛彈豎立和裝填在發射裝置上,有的還可短距離運輸飛彈。通常包括起豎、掛彈、裝填和起重設備等。
測試設備 用於檢查測試飛彈的技術參數。分單元測試設備和綜合測試設備。前者用於對飛彈單元儀器和分系統的技術狀態進行測試;後者用於在彈上各個系統和彈外測試設備接通時,按飛彈發射和飛行狀態進行綜合測試,以保證飛彈按要求實施發射。為縮短測試時間,保證測試質量,通常選用高精度和自動化的測試儀器。
加注設備 用於液體飛彈推進劑的加注和泄出。固定式的加注設備,包括槽罐、泵組、管路和加注控制儀器;機動式的加注設備,包括槽車、加注車和加注控制儀器。
供氣設備 用於飛彈在測試、加注和發射時提供氣源,保障飛彈各系統進行氣密性檢查,對彈上氣瓶充氣,給推進劑貯箱增壓,向調節、消防和加注系統供氣等。主要包括動力、制氣、氣體壓縮和配氣設備等。
供電設備 用於在飛彈發射準備時給彈上各分系統和地面設備供電。電源可用工業電源或自備電源。自備電源設備通常有發電機、蓄電池組、變流機和配電設備等。
瞄準設備 用於飛彈在發射前的空間定向。分自動瞄準和非自動瞄準。通常採用光學、光電、慣性儀表、紅外和雷射等專用設備。
發射裝置 用於支承飛彈,賦予飛彈射向,實施發射和導流。分垂直發射裝置、傾斜發射裝置和水平發射裝置三種。
發射指揮控制設備 用於傳遞發射指令和控制飛彈發射。主要包括發射控制、諸元裝定、信息傳輸和監控等設備。
飛行控制設備 用於發現、跟蹤目標和控制飛彈飛行。主要包括指令制導、波束制導和照射雷達等設備。
遙測設備 用於測量彈道飛彈主動段終點參數和估算彈著點位置。主要包括遙測站和實時處理系統等。
陸基飛彈地面設備,大多數配備在技術陣地和發射陣地上。技術陣地主要有接收、貯存、維護、裝配和測試飛彈的技術設備;發射陣地主要有進行發射準備、實施發射和控制飛彈飛行的技術設備。艦載、機載飛彈的地面設備,一部分配置在海、空軍基地的技術陣地內,用於維護、測試飛彈和給艦艇、飛機裝填飛彈,另一部分配置在艦艇、飛機上,通常歸屬於艦載、機載特種設備。
為適應飛彈小型化和不同發射方式需要,滿足作戰使用要求,飛彈地面設備將廣泛套用微電子技術、多功能車等,使設備小型化和自動化,儘量減少車輛和專用設備數量,並向通用化和多用途方向發展,以達到使用可靠、隱蔽機動、減少操作步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