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風雅書畫協會成立於2013年,是在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院團委領導下的、由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原視覺藝術中心及美學社合併而成的興趣性校園團體。目的在於給廣大書畫愛好者提供一個學習交流的平台,以書會友,共同學習,不斷提高,豐富本校大學生的課餘生活,培養書畫學習的興趣,喚醒他們對中華傳統文化的熱愛。
社團設有三大培訓部門,即書法部、美術部、手工藝部,社團的主要工作為提高會員在書法、美術及手工藝方面的技能,增強其對書法、美術及手工藝的興趣。同時社團還設有外宣部、財務部、辦公室、組織部四個部門輔助,以維持社團工作的更好的開展。
社團宗旨
服務會員,豐富校園文化,陶冶全校藝術情操,提高藝術修養,追求藝術人生。
社團理念
以書會友,風雅情深。
第二屆理事會成員
會長:伍春
副會長:洪焰玲 (兼財務部部長)、劉陳靈(兼外宣部部長)
辦公室主任:黃延球
組織部部長:王利粉
書法部部長:劉嬌
美術部部長:陳磊
手工藝部部長:鄧莉
第三屆理事會成員
會長:王利粉
副會長:文雲、李康美
辦公室主任:陳明霞
組織部部長:張軍平
財務部部長:李珊
外宣部部長:王麗傑
書法部部長:洪錦輝
美術部部長:蔡飛揚
手工藝部部長:曾灣
發展簡歷
2013年9月,應校團委要求,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視覺藝術中心及美學社進行合併重組,更名為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風雅書畫協會,取自《詩經》“風雅頌"中風雅二字,寓意“風清氣正,雅致情懷”。並由徐磊擔任第一屆會長。
協會自成立以來,在校團委的指導下,積極開拓進取。在服務會員,繁榮校園文化,加強對外交流方面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在第一屆會長徐磊的領導下,成功舉辦了“商院韻"高校書畫交流會,參加校外交流會多次。在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第十一屆明星社團評比中榮獲“優秀社團”稱號。經過風雅書畫協會全體成員的努力,大大提升了風雅書協會協會在各高校間的影響力,收穫了校內外的好評。
協會發展至2014年,經第一屆理事會推薦,全體會員選舉,校團委審批,最終決定由江西省硬筆書協會員,江西農大南昌商學院經濟系“視覺藝術”大賽書法類連續三屆一等獎獲得者伍春擔任風雅書畫協會第二屆會長,洪艷玲擔任副會長兼任財務部部長,劉成靈擔任副會長兼任外宣部部長,黃延球擔任辦公室主任,王利粉擔任組織部部長,劉嬌擔任書法部部長,陳磊擔任美術部部長,鄧莉擔任手工藝部部長。
第二屆理事上任後,進行一系列大膽改革,修繕協會章程,加大協會書寫工具配置,積極拓展與校外的聯繫,不斷摸索協會發展方向。
協會在2014年12月日成功舉辦了首屆“雅墨緣”南昌市高校書畫展,邀請了南昌市40餘所高 書法社團校參加,部分高校社團由於當天有安排,實際到場30餘所,展出作品130餘幅。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黨委副書記楊歡老師,學工部部長朱國海老師,學工部秘書張龍老師出席本次活動。活動邀請中國書法教育培訓聯盟主席、中國教育部考試中心硬筆書法高級培訓師、江西省硬筆書法家協會副秘書長、南昌市硬筆書法協會主席唐江華主席作為特約嘉賓與南昌市各高校進行親切交流並為我協會題字“以書會友,風雅情深”留念,並書寫“厚德博學”贈送我校黨委書記楊歡老師留念。席間,江西省硬筆書法協會辦公室主任習貴平先生也來到活動現場,一同參與本次活動。
協會經歷兩年發展,在理事會成員及全體會員的努力下,不斷進取,秉承“服務會員,豐富校園文化,陶冶全校藝術情操,提高藝術修養"的宗旨,最終提煉出“以書會友,風雅情深”的核心價值理念,指導協會不斷向前發展。
章程
本章程由第二屆會長伍春在原有章程的基礎上修改,調整了原有不規範的格式,去掉過時的、不適用的內容,加入部分新內容。本章程為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風雅書畫協會活動準則,全體成員須自覺遵守本章程並維護本章程威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為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風雅書畫協會,簡稱“風雅書畫協會”。
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風雅書畫協會成立於2013年,由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原視覺藝術中心及美學社合併而成的興趣性校園團體。目的在於給廣大書畫愛好者提供一個學習交流的平台,共同提高,修身養性,豐富我校在校大學生的課餘生活,培養書畫學習的興趣,喚醒我校學生對中華傳統文化的熱愛。社團下有三大培訓部門,書法部、美術部、手工藝部,社團的主要工作為培訓會員們以上三方面的技能,增強以上三方面的興趣,在三大培訓部門的基礎上,社團還設有外宣部、財務部、辦公室、組織部四個部門輔助,以維持社團工作的更好的開展。
第二條:本社團是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學生社團成員,接受院社團服務中心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社團宗旨
(一):陶冶藝術情操,提高藝術修養,追求藝術人生。我們社團的目的在於:增強藝術技能,豐富校園生活。
(二):社團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社團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社團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學院的管理及指導,接受全院師生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結構及各部門職責
會長
第五條:會長的職責
(一) 在學院團委的指導和社團服務中心的監督下,結合學院的工作要求及會員對本社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決定本社的發展方向,制定本社的發展規劃等。
(二) 根據社團發展規劃和具體活動計畫,組織安排社團活動。
(三) 推舉下一任會長候選人。
(四) 提名本社的優秀會員。
(五) 進行維護本社日常工作的其他活動。
第六條:會長的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 新會長由上任會長提名,上任會員代表投票表決。
(二) 上任會長卸任前,推舉下任會長候選人一名。會長的任期為一年,可連任。
(三) 在社團換屆選舉工作會議上,會員代表對候選人進行選舉。選舉時投否決票。如果原會長候選人得到的否決票過半,上任會長將重新推舉新的會長候選人。
(四) 會長對學院團委、全體會員負責。
(五) 會長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社團的各項工作,監督本社團主要工作人員的工作等。(二) 副會長
第七條:副會長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 副會長由新一任會長結合上任會員代表的意見提名、理會會選舉和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產生。
(二) 新任會長產生後,提名下一任副會長候選人若干。
(三)該名單上的候選人經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後,方可成為新任副會長。
副會長對院社團服務中心、全體會員及長會負責。副會長的任期為一年,不得連任。
副會長主要負責本社的經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社團的財務和檔案的管理;社團與院社團服務中心的溝通;社團活動的宣傳;社團的學術研究活動的組織與策劃;社團與其他機構的聯繫等工作。
團支部書記
第八條:團支書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 該名單上的候選人經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後,方可成為新任團支書。
做好對風雅書畫協會黨、團知識的傳播,保持社團的鮮活力,會員的維護工作。活動所需嘉賓和老師的邀請等。提前寫好請帖,邀請相關嘉賓出席。
書法部部長
第九條:書法部部長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 在社團換屆選舉工作會議上,會員代表對候選人進行選舉。選舉時進行投票,投票結果產生後,按照各候選人所得票數形成初步競選結果名單。
(二) 該名單上的候選人經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後,方可成為新任書法部部長。
書法部部長負責每次書法培訓的組織實踐工作。
第十條:美術部部長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在社團換屆選舉工作會議上,會員代表對候選人進行選舉,選舉時進行投票,投票結果產生後,按照各候選人所得票數形成初步競選結果名單。
(二) 該名單上的候選人經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後,方可成為新任美術部部長。
美術部部長負責每次美術培訓的組織實踐工作。
手工藝部部長
第十一條:手工藝部部長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 在社團換屆選舉工作會議上,會員代表對候選人進行選舉。選舉時進行投票,投票結果產生後,按照各候選人所得票數形成初步競選結果名單。
(二) 該名單上的候選人經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後,方可成為新任手工藝部部長。
手工藝部部長負責每次手工藝培訓的組織實踐工作。
辦公室主任
第十二條:辦公室主任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在社團換屆選舉工作會議上,會員代表對候選人進行選舉。投票結果產生後,按照各候選人所得票數形成初步競選結果名單。
(二) 該名單上的候選人經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後,方可成為新任辦公室主任。
風雅書畫協會招新簡介等宣傳材料的製作,活動總結、優秀社團申報材料等材料的製作、整理以及保存工作(包括各個活動所需要的資料收集工作),社團理事會會議資料整理。
策劃部部長
第十三條:策劃部部長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 在社團換屆選舉工作會議上,會員代表對候選人進行選舉。選舉時進行投票,投票結果產生後,按照各候選人所得票數形成初步競選結果名單。
(二) 該名單上的候選人經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後,方可成為新任策劃部部長。
主要負責組織會員參與校內和校外相關活動,並對每次活動相關的道具租借等,對學院組織參與的活動積極配合。後勤工作;所有活動的活動人員的組織和安排。
主要活動以及常規活動的策劃及策劃書的製作(策劃書製作後交團支部修改和保存);並經過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即可實施。
外宣部部長
第十四條:外聯部部長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 在社團換屆選舉工作會議上,會員代表對候選人進行選舉。選舉時進行投票,投票結果產生後,按照各候選人所得票數形成初步競選結果名單。
(二) 該名單上的候選人經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後,方可成為新任外聯部部長。
所有活動的場地申請與聯繫;
與外部活動的聯繫;
主要負責與外校的聯繫與交流;與其他學校共同商定舉辦相關活動;參與活動的是全體社團成員。
所有活動海報和板報的製作;所有活動拍照以及照片的保存,新聞稿的撰寫以及拍照保存;負責校園和校外宣傳橫幅和標語。
主要負責活動信息的傳遞,以及配合活動培訓工作。
財務部部長
第十五條:財務部部長產生方式及其職能
(一)在社團換屆選舉工作會議上,會員代表對候選人進行選舉。選舉時進行投票,投票結果產生後,按照候選人所得票數形成初步競選結果名單。
(二) 該名單上的候選人經院社團服務中心審核後,方可成為新任財務部部長。
登記會費及協會各項收入;
報銷各項協會支出;
每學期和換屆時做好賬目明細工作。
第三章 業務範圍
第十六條:本社團的活動範圍
(一) 定期培訓;
(二) 舉辦書畫展;
(三) 舉辦藝術類大賽,參加對外交流。
第四章 會員
第十七條:申請加入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 具有江西農業大學上學院正式學籍。
(二) : 承認本社團章程。
(三) : 遵守社團成員應盡義務。
第十八條:會員入會程式
(一): 提出入會申請。
(二): 有社團執行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九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選舉權是指選舉會員代表大會成員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被選舉為會員代表大會成員的權利。
(二)參與本社活動的權利,學習藝術文化知識,參與文化知識交流。
(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
(四)對本社機構成員及其工作批評、建議的權利。
(五)共享風雅書畫協會提供的各種信息、資料。
(六)社員在社團活動中遇到困難,有權請求協會幫助解決。
(七)獲得榮譽的權利:每一年有突出表現的社員將被本會評為優秀社員,有榮譽表彰。
(八)作為本會會員的其它權利。
第二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決執行本社有關決議;擁護和支持常務理事社的領導;努力完成本社交給的任務;積極參加本社組織的各種活動。
(二)參與社團活動時遵守活動紀律、維護活動正常秩序的義務。
(三)遵守本社章程、積極維護商學院風雅書畫協會名譽的義務。
(四)按時交納社費的義務
(五)作為本社社員的其它義務。
(六)按時參加社團的每次活動,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其所在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凡三次活動無故不到者將做退會處理,不退會費。
第二十一條:社員加入本社應當履行如下程式
(一) 在社團納新時(一般在每學年上學期開學一個月之內舉行),有意加入本社的同學需填寫《商學院學生社團入社申請表》。
(二)繳納社費後將得到由社團聯合會統一印製、本社頒發的社員證一張。社員憑社員證參加本社的活動。
第二十二條:退社
社員經向會員代表大會提交書面聲明後即可退出風雅書畫協會,社員入社滿一個月,經催告,無正當理由,兩次不參加社員大會或三次其他部門會議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三條: 除名
社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會員代表大會決定可予以除名:
(一)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二)故意損害南昌商學院風雅書畫協會權利、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損失的;
(三)其他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的;
社員被除名的,自會員代表大會決定公布之日起即喪失社員資格。
當事人被除名後可要求會員代表大會複議一次,但對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必須服從。
第五章 資產管理.實用原則
(一)會費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按照校團委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二)財務報銷
第二十五條:所有協會內部的財務報帳須專門發票,無法取得發票的報帳須經過社長同意且出具相關的收據或憑證方可報賬。財務應及時報銷。
(三)財務專人負責制度
第二十六條:所有協會財務的報銷和支出由財務部負責,專項活動經費須經民主討論決定。
(四)財務登記制度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登記各項收入和支出,不論大小。外聯部若有創收,也應由財務部登記。院所批經費,需由財務部登記。所有收入須由社長和收入負責人簽名,所有支出需由報銷人以及(副)會長共兩人簽名。
(五)經費使用制度
第二十八條:經費使用前需報知相關負責幹部,經協調和批准後方可執行。數目過大者須經全體幹部民主討論決定。
(六)財務公開和監督制度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每學期和換界前做好收支帳目明細,協會內部發放,並在協會群上公布。凡協會成員均可向財務部詢問財務收支情況,財務部必須詳細回答,會員如有異議,可由幹部民主表決。
第三十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本社團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社團資源管理必須執行院社團服務中心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院社團服務中心和校團委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必須接受院團委的監督,並每月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清單。
第三十四條:本社團換屆或跟換社團負責人前必須接受院團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學院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學院主管單位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學院主管單位和社團服務中心的監督下,按照學院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稱由伍春同學於2014年9月8日修訂。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條: 南昌商學院風雅書畫協會理事會享有對本章程的解釋權。
風雅書畫協會
2014年9月17日
歷任會長
第一屆會長:徐磊
主要貢獻:組建第一屆理事會,確立組織機構,舉辦了“商院韻"高校書畫交流會,參加校外交流會多次,為風雅書畫協會對外交流奠定了基礎。在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第十一屆明星社團評比中,榮獲“優秀社團”稱號。
第二屆會長:伍春
主要貢獻:組建第二屆理事會,精簡組織機構,修訂章程,完善協會培訓材料的配置,成功舉辦首屆“雅墨緣”南昌市高校書畫展,規模空前,舉辦首屆會員成果展,組織協會對外交流10餘次,極大的增強了協會在校內及校外間的知名度。
日常習作
第三屆會長:王利粉
主要貢獻:組建第三屆理事會;完善章程舉辦第二屆雷鋒月“風雅杯”會員作品成果展;在培訓方面加強同附近高校交流多次與南昌理工、江西機電學院進行書法切磋;傳承協會對外交流10餘次;並參辦了首次昌北高校書畫協會素質拓展活動,進一步加強了我校同昌北高校的聯繫,為日後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第十三屆明星社團評比中榮獲“優秀社團”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