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湘陵[長沙市政建設局長]

顧湘陵[長沙市政建設局長]
顧湘陵[長沙市政建設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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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湘陵生於1963年,研究生畢業於湖南大學土木工程系,原在長沙市建委工作,1998年12月進入長沙市規劃局,任局長助理;2001年12月任長沙市規劃局副局長,一直主管最核心的工程審批和項目報建工作;2010年9月,他升任長沙市市政建設局首任局長。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2004年上半年的一個晚上,在曙光路和人民路交會處,顧湘陵在一個房地產開發商的車上收受了一筆20萬元的賄賂。2005年年初,在家門口,他又收受這名開發商比上次高一倍的現金賄賂,40萬元。接下來這一年中,他又陸續收到這名開發商30萬、40萬的賄賂。法院確認,顧湘陵一共接受這名開發商賄賂130多萬元。

2005年到2009年,是顧湘陵受賄最集中、受賄金額最多的幾年。劉建成算了一筆賬,從顧湘陵當上規劃局副局長到調離,這十年,顧平均每天進賬2萬元。

2010年,長沙設定市政建設局,他成為該局局長。

2011年年初,在湖南省紀委調查的一起案件中,一名房地產開發商為立功,供出其給顧湘陵的情人近40萬業務費。紀檢部門進行初查後證實了這一情況,顧湘陵案開始暴露。

有意思的是,據顧湘陵供述,他直到被調查時才知道情人收受了近40萬的賄賂,他以為只有20萬。實際上,有幾次情人都沒告訴他真實的受賄數字,“怕數額大被他責罵”,李姓情人供述。

顧湘陵對這位李姓情人出手大方。兩人2007年3月相識於一家酒店,4月底,顧湘陵就帶她旅遊,並給1萬多現金讓她購物。2009年2月,這位情人要結婚了,顧湘陵又帶她去上海、昆明、內蒙古等地旅遊,每次都給1萬多。他總共給了她15萬現金,1.7萬購物卡,1.6萬的LV手錶和2000元的手機,還送過她1顆黃色透明的石頭狀項鍊。

顧湘陵交代,他先後有6個情婦。有房地產推銷員、個體戶、項目報建員、鋼管舞女等。當辦案人員將這一情況告訴吳利君時,她很驚訝,“啊,這么多。”

顧湘陵被調查前,進行了一些反偵查舉動。如找到曾向他行賄的開發商,退還了部分賄金、進行串供,又轉移部分贓款。

風潮湧動的表面,他繼續做他的市政建設局局長。2011年7月3日,他接受媒體採訪,談二環線的整體改造,並承諾在7月15日前緩解市政施工對市民生活影響。

2011年7月11日,他就被省紀委雙規了。

顧湘陵於2011年7月因涉嫌違紀被雙規,進入司法程式後,檢方進行了106次審訊。一審法院經4天庭審,最終認定顧湘陵在擔任長沙市規劃局局長助理、副局長和長沙市市政建設局局長期間,受賄人民幣1688萬餘元,馬來西亞幣2000元,另有來源不明巨額財產4700萬元,犯罪總金額達6388萬餘元。

2012年12月24日,長沙市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局(下稱市政建設局)原局長顧湘陵被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他在長沙市規劃設計院工作的妻子吳利君,因共同受賄,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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