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類的成員函式的原型要寫在類體中,原型說明了函式的參數表和返回值類型。而函式的定義一般在類外面,也可以直接在類內部定義。前者與普通函式不同的是,實現成員函式時要指明類的名稱,具體形式為:
返回值類型 類名 ::函式成員名(參數表){函式體};
而後者一般為一些短小的函式(5行以內),也就是內聯函式。
所屬關係
各類函式中:構造函式、析構函式、拷貝初始化構造函式等是類的成員函式。
class A
{
public:
void B();
private:
int C();
protected:
bool D(int i);
};
那么,B(),C(),D(int)都是A的成員函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