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武江區城市管理局

四、負責轄區小街小巷管理,依法查處破壞小街小巷的道路、管線、下水道等各種公用設施的違章違法行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城市市容管理監察隊伍,指導和監督城鎮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行使管理職能;組織參與市開展的市容市貌檢查、評比活動。
二、參與制定城市規劃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參與審批公共建築、民用建築中環衛設施的設計和竣工驗收工作。
三、檢查、督促和指導和轄區的環境衛生工作,加強轄區的衛生保潔,管理轄區的環衛設施。
四、負責轄區小街小巷管理,依法查處破壞小街小巷的道路、管線、下水道等各種公用設施的違章違法行為。
五、依法審批小街小巷的破路修復;規範並審批小街小巷的臨時占用城市空地,並查處違章擺賣。
六、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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