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細胞
有科學家認為音樂是人類進化的需要,是一種代代相傳的生存本領, 這些都是細胞感覺音頻的反應。
以前人們認為,音樂是人類的一種“文化發明”,就像古人在岩洞的石壁上繪畫一樣,是人類為了感情發泄的需要而後天培養出的一種文化活動,是人類自我娛樂的產物。但是美國一些科學家最近提出一種“音樂基因”的理論,認為音樂是一種“進化適應”,音樂基因在幾十萬年前即已誕生,是自然規律“優勝劣汰”的選擇結果。音樂就像直立行走和語言一樣,是出現在人類早期並且幫助人類更好地向前進化的行為。攜帶著這種基因的原始人在進化中占有一定優勢,他們更容易吸引配偶,生育孩子的存活率也更高,經過世世代代的自然選擇,現代人類天生能通曉五音六律了。此觀點目前的幾個主要依據為:
一是音樂歷史久遠,無所不在。縱觀人類各階段的文化,從亞馬孫河的部落舞蹈,到愛爾蘭的民間音樂,再到黃河邊上的腰鼓樂,每個民族幾乎都擁有自己的音樂傳統,每種文化都把音樂看成是基本組成部分,你很難找到根本不會唱歌、跳舞或擊鼓的民族。這表明音樂是人類文明的一個共性因素,在早期的歷史階段便被人類這個物種所掌握,並貫穿於人類歷史的整個發展演化過程。最近,考古學家在斯洛維尼亞的一個山洞裡發掘出一個用骨頭雕刻而成的長笛,這是迄今為止發現的最古老的樂器,距今已有4萬年曆史,當時歐洲和北美的大部分還覆蓋在冰雪之中,人類與穴居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最老的樂器可以追溯到4萬年前,那么人類從事聲樂活動的歷史就會更早,可能在8萬年前就出現了,這說明人類在形成初期就有了音樂。
二是人類大腦中有一個“音樂中心”。科學家研究發現,人類的音樂天賦比語言天賦高得多,人類大腦可以記住幾十首鏇律,辨別數百支曲子,但我們在背誦散文時卻顯得特別吃力。可是如果某人大腦右半球受損,他對鏇律的記憶力就會下降甚至徹底喪失,而語言能力卻幾乎不受影響。
人類大腦在耳朵後面的位置有片腦葉叫作“顳葉”,它可以稱為大腦中的“音樂中心”。研究人員用探針對這裡進行某種刺激,被刺激者就會感覺聽到了音樂聲。癲癇病人發生病變的部位就在顳葉,所以有些病人對音樂非常敏感,某種音樂可能引發他們犯病,但這要因人而異,有的人對古典音樂過敏,有的人則對流行音樂無法忍受。
大腦的這種專業化分工進一步說明,音樂在人體內是有生物基礎的。如果能在基因組圖譜中找到兩三個主管音樂功能的基因,便可最終證明音樂基因的存在,儘管此項突破可能還要花費幾代科學家的畢生努力。
三是人類的音樂天賦。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桑德拉·特里布是一位心理學教授,她曾經週遊全球,研究音樂對不同民族的影響。她的一項有趣發現就是,全世界的催眠曲具有相同的特點,都是一種音調較高、節奏舒緩的曲子,你只要一聽就會知道那是催眠曲。這說明音樂並不是人類的發明,如果全世界的母親都用同一種音樂與嬰兒交流,那它就是母親與孩子交流的一種本能的方式。一個會唱催眠曲的母親更容易安慰她的孩子,這一點在原始社會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孩子不愛哭鬧就不會招來野獸,母子倆也會得到更多的休息,他們的生存機會就比其他母子高。這樣“音樂基因”(如果確實有的話)就會代代相傳,每一代都會從中受益。
特里布在另外一個試驗中還發現,幾個月大的嬰兒就可以辨別出音調、速度和鏇律的變化,並且能夠對悅耳的音樂和難聽的音樂做出不同反應。當他們聽到優美的四分音或五分音時,就會露出會心的微笑,而他們聽到討厭的三全音時,就會顯得煩躁不安。特里布認為,這只能用人體內預裝了“音樂程式”來解釋。
四是音樂幫助人類更好地進化。在動物界中,我們的祖先作為個體來講毫無生存優勢而言,他們行動遲緩,沒有利爪和護身的長毛,無法抵禦大型野生動物的襲擊。可是一旦他們團結起來,就可以征服整個世界。音樂就是一種可以不斷鞏固人類團結的手段,從遠古時代我們的祖先圍在篝火旁手舞足蹈,到中世紀羅馬軍團在戰鼓與號角聲中衝鋒陷陣,一直發展到現代的國歌、軍樂、進行曲等,我們都可以從中體會到那種鼓舞人心、團結向上的力量。正是憑著這股力量,人類才成為萬物之靈。所以說,音樂不是人類為了自娛自樂而發明出來的文化,而是一種代代相傳的生存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