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釋
音樂指揮家對樂隊的指揮也是音樂的一種詮釋和再創作。指揮家詹姆士·列文曾說:“指揮棒也是一種樂器。”有人說,聽音樂,就可以知道指揮的性情修養。
作用
音樂指揮家在台上的作用有以下幾點:
一、提示演奏員。一部作品常常規模龐大,演奏者往往不能在看譜的同時記住所有排練時要求的所有細節,這時,指揮在台上的手勢會起到提示作用。
二、決定一些無法定量的處理。比如,演奏員記得某處指揮要求漸慢或漸快,到底慢多少,快多少,從哪裡開始慢,到哪裡回到原來的速度等等這些,是無法量化在譜面上的,只能看指揮臨場的表達,因為藝術是需要情緒的,不是寫下來就行了的。
三、臨場發揮。演出,本身會讓人處於一種亢奮的狀態中,指揮常常在演出中迸發出排練時沒有過的激情和想法,所以,演奏者必須注意指揮在台上的動作,並且要和指揮配合默契,一旦指揮出現了排練中沒有的處理,演奏者反應要快,要立即表現出來。這種臨場發揮常常是相當精彩且不可復得的。
四、表現性,增強作品感染力。這一點並不是所有指揮都有,指揮各有各的風格,有的指揮看上去沉默,熱情都在心裡和手上,有的指揮則表演性很強,在音樂傳達感情的同時,指揮自己也在用形體動作給觀眾傳達著自己的情緒,也就是說,有的指揮確實有指揮給觀眾看的成分,比如最典型的日本指揮家小澤征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