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王聞其賢,欲見之,非為韓使於秦,因上書說王曰:“今秦地方數千里,師名百萬,號令賞罰,天下不如.臣昧死願見大王,言所以破天下從計,大王誠聽臣說,一舉而天下之從不破,趙不舉,韓不亡,荊、魏不臣,齊、燕不親,霸王之名不成,四鄰諸侯不朝,大王斬臣以徇國,以戒為王謀不忠者也.”王悅之,未任用.李斯嫉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法誅之.”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令早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王后悔,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 選自《資治通鑑·卷六》
注釋
王聞其賢:秦王嬴政聽說韓非賢能. 王:此處指秦王嬴政.其:此處代指韓非(韓國國君之子).
號:號稱
因:趁機
昧死:魯莽地冒死.昧,冒昧、魯莽;死,冒死.
從:同“縱”,合縱,戰國時期六國.反對秦國的聯盟.
王以為然:秦王認為(李斯的話)是正確的.
而:如果,假如
舉:攻下,占領.
陳:陳述.
譯文
秦王嬴政聽說韓非是個德才兼備的人,便想約見他.韓非正好作為韓國的使者來到秦國,趁機寫信呈給嬴政,勸說道:“現今秦國的疆域方圓數千里,軍隊號稱百萬,號令森嚴,賞罰公平,天下沒有一個國家能比得上.而我魯莽地冒死渴求見您一面,是想說一說破壞各國合縱聯盟的計略.您若真能聽從我的主張,那么,您如果不能一舉拆散天下的合縱聯盟,戰領趙國,滅亡韓國,使楚國、魏國臣服,齊國、燕國歸順,不能令秦國確立霸主的威名,使四周鄰國的國君前來朝拜,就請您把我殺了在全國示眾,以此告誡那些為君主出謀劃策不忠誠的人.”嬴政讀後,心中頗為喜悅,但一時還沒有任用他.李斯很是忌妒韓非,便對嬴政說:“韓非是韓國的一個公子,如今您想吞併各國,韓非最終還是要為韓國利益著想,而不會為秦國盡心效力的,這也是人之常情.現在您不用他,而讓他在秦國長期逗留後再放他回去,這不是自留後患啊.還不如依法將他除掉算了.”秦王政認為李斯說得有理,便把韓非交司法官吏治罪.李斯又派人送毒藥給韓非,讓他趁早自殺.韓非試圖親自向秦王嬴政陳述冤情,但卻無法見到秦王.不久,秦王政有些後悔,就派人去赦免韓非,可是韓非已經死了。
死亡謎案
韓非子之死的母本說法和主流說法見於司馬遷的《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殺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司馬遷寫韓非子之死,寫得簡練、生動、傳奇,然而太過簡略的筆觸,給人留下了難以釋然的空白。
韓非子即使不死,也早已斷絕了活路,——終將走向死路。
當堂溪公言之諄諄地告誡韓非:“臣聞服禮辭讓,全之術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術,設度數,臣竊以為危於身而殆於軀。何以效之?所聞先生術曰:“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而富彊,二子之言已當矣,然而吳起支解而商君車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禍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竊為先生無取焉。”韓非的回答,卻顯得義正詞嚴,直率而不夠禮貌(倆人之間,可能存有年齡差距):“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齊民萌之度,甚未易處也。然所以廢先王之教,而行賤臣之所取者,竊以為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眾庶之道也。故不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必思以齊民萌之資利者,仁智之行也。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臣不忍鄉貪鄙之為,不敢傷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
“先王(當為先生)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
韓非認為,堂溪公雖是一番好意,但不了解自己,誤解了自己,甚至,傷害了自己。同時,“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之句表明,韓非早已下定了向死而行的決心,做好了向死而行的準備[7] 。
悽慘結局
因為韓非子和李斯曾經是同窗,李斯深知韓非才能遠勝於自己,害怕韓非在秦國得到嬴政的賞識,搶了自己的飯碗,於是向嬴政誣陷詆毀韓非,嬴政當時對李斯是非常信任的,就把韓非打入監獄,韓非就這樣被李斯害死在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