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8年夏天因說毛澤東送給“首都工農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的芒果“像一條紅薯沒什麼看頭”被逮捕,長期關押之後,在1969年或者1970年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他在富林鎮郊被槍殺,被槍殺前在鎮上被“遊街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