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鐵東區科技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組織擬訂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政策、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推動全區的科技進步。
(二)、組織編制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全區科技工作進行巨觀調控,負責全區科技統計監測和技術創新能力評價工作,牽頭組織全區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三)、開展並組織實施“科教興區”戰略的宣傳、組織、指導和協調,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工作報告和工作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和推動工業、農業和社會事業的科技進步。
(四)、負責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引導、支持、幫助企業建立科技開發與成果轉化機構。培育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的服務體系。
(五)、會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金融、稅收等經濟手段,多渠道增加對科技的投入,會同財政部門共同管理科技三項費用、科學事業費。
(六)、組織實施全區科技攻關、高新技術產業化、技術創新、農業科技、軟科學研究和“863”、火炬、星火、新產品研製、科技成果推廣等科技計畫,組織建設中試基地、工程技術中心等技術基礎設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雙密”企業的培植工作。
(七)、承擔全區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的相關工作,組織項目的引進、消化、吸收、轉化、擴大項目源,提高科技對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支撐力度。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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