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性質: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行政機構人員編制:事業編制1名主要職責: (一)根據<條例>和上級登記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擬定本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 (二)依法保護本區核准登記或備案的事業單位與登記事項有關的合法權益,協助事業單位辦理有關事宜; (三)監督本區事業單位貫徹落實<條例>,處理違反<條例>規定的事件; (四)負責本區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五)組織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宜。 地 址:鞍山市鞍海路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