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
1945 年 10 月 15 日,鞍山市公安局 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的凱歌聲中光榮誕生,至今已經走過了六十年風雨征程。這六十年,我們用忠誠鑄就了金色盾牌,用熱血譜寫了光輝歷程。
六十年來,我們為了鞏固新生政權,為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為了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為了改革、發展、穩定,為了祖國的安寧,為了人民的幸福,我們鞍山公安的幾代人前仆後繼、英勇奮戰,在苦與樂的磨礪、血與火的洗禮、生與死的考驗中,用汗水、鮮血和生命壯我警威、揚我警魂,為黨、為祖國、為人民立下了卓越的歷史功勳,創造了燦爛的輝煌業績。
2003 年以來,尤其是全國“二十公”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廳的領導下,認真貫徹中央決定和“二十公”精神,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求真務實,真抓實幹,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從嚴治警,執法為民,大力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強化治安行政管理,狠抓基層基礎建設,構建治安防控體系,為打造平安鋼都、構建和諧鞍山、服務經濟建設做出了新的貢獻。繼 2004 年被評為全市“十佳機關”之後, 2005 年又以全市最高票,再次榮獲“十佳機關”光榮稱號,實現了公安歷史上的新跨越、新發展。
歷史告訴我們,鞍山市公安局之所以能夠不辱使命,出色地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取得自身建設的顯著成績,關鍵在於始終把公安工作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關鍵在於始終把公安工作納入經濟建設大局之中;關鍵在於始終堅持立警為公、執法為民;關鍵在於始終把維護穩定放在公安工作的首位;關鍵在於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關鍵在於始終堅持專門工作與民眾路線相結合;關鍵在於始終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關鍵在於始終堅持科技強警;關鍵在於始終堅持從嚴治警、依法治警。我們將牢記這些基本經驗,並在新的實踐中加以繼承、完善、創新和發展。
撫今追昔,我們豪情滿杯;展望未來,我們信心百倍。在新的一年裡,我們全局上下要繼續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全國、全省公安工作會議和市委九屆十一次全會暨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保證,堅持一手抓現實鬥爭,一手抓基礎建設,認真履行新時期公安機關三大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為打造平安鋼都、構建和諧鞍山再做新貢獻,再創新業績,再譜新篇章,再鑄新輝煌。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政策,指導、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二)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偵查工作;協調處置危各類重大案件、治安事件和騷亂。
(三)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指導並依法管理全市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市出入境、外籍人員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人員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五)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指導、監督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乍。
(八)指導、監督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縣(市)區公安機關對監管場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和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
(十)指導、監督並負責全市收容教養審批工作;承辦市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研究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動態,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對警衛對象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四)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十五)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
(十六)擬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規劃,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培訓、教育工作。
(十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
(十八)指導全市林業公安業務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湖營街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