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鞍山市副市長]

李超[鞍山市副市長]

李超,1960年4月生,曾任盤錦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2013年5月任朝陽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6年8月18日,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李超為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基本信息

簡介

李超男,漢族,1960年4月出生,遼寧盤山人,中共黨員,研究生。
1979.09—1981.08遼寧省人民警察學校學生
1981.08—1982.09遼寧省盤錦勞動改造總隊三隊小隊長
1982.09—1985.09遼寧省盤錦新生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刑警股科員
1985.09—1986.06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預審科科員
1986.06—1987.04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分局預審科科員
1987.04—1992.08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預審科科員
1992.08—1997.11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預審科副科長
1997.11—2002.08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稅偵大隊大隊長
2002.08—2003.12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涉稅犯罪案件偵查支隊支隊長
2003.12—2005.03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
2005.03—2009.04遼寧省大窪縣副縣長、大窪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9.04—2010.11遼寧省盤錦市政法委副書記
2010.11—2013.02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副書記、副局長
2013.02—2013.05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2013.05—2016.07遼寧省朝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6.07—2016.08鞍山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提名為鞍山市副市長人選
2016.08—鞍山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18日,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李超為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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