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非生產用固定資產是指不參加或不直接服務於 生產 經營過程的各種 固定資產 。主要包括各種辦公用資產(電腦、複印機等)、生活用資產(飲水機、空調、員工食堂的設備設施等)、家具類資產及非生產用建築物。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辦公用品固定資產由資產使用部門負責落實資產的驗收、編號、保管及使用工作;生活用固定資產及家俱由辦公室負責落實資產的驗收、編號、保管及使用工作。各部門建立固定資產的卡片帳,登記固定資產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業務上由財務部指導建賬,並將固定資產管理員名單報財務部及辦公室備案,由辦公室聯合財務部對固定資產進行不定期抽查,保證帳、物、卡相符。對各部門由個人使用的實物固定資產必須登記造冊,人員流動時,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手續,防止實物流失。
非生產用固定資產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這方面的固定資產,但增長速度一般不應超過生產用固定資產增長速度,它的比重降低應當認為是正常現象。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是不利的,應該查明原因,採取措施,積極處理,壓縮到最低的限度。如因購人未來得及安裝,或某項資產正進行檢修等等,這雖屬正常原因,但也應加強管理,應儘可能縮短安裝和檢修時間,使固定資產儘早投人到生產運營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