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須附帶產品定價

非必須附帶產品是主要產品的附帶產品,它與主要產品有關,但又不是必須連帶購買的產品。如汽車與收錄機,餐廳與酒水、煙等等。這些相關產品的定價應與主要產品兼顧。企業有兩種選擇:一是將主要產品的價格定得高些,將附帶產品的價格降低,吸引顧客購買。如飯店裡將飯菜價格定得較低,而酒水價格定得較高,靠低價飯菜吸引顧客,以高價酒水賺取厚利。二是將附帶產品價格包含在主要產品價格中,促使顧客購買。

案例簡介

企業在銷售主要產品時也經常銷售附帶產品,例如,顧客去購買汽車時,常會購買電動雨刷、車用立體聲收錄機和空調器等等。這些非必須附帶產品定價是個棘手的問題。汽車公司需考慮把哪些附帶產品的價格計入汽車的價格中,哪些另行計價。70年代,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常採用的策略是:在廣告上宣傳9000美元可買一輛(不包括附帶產品的)汽車,但當顧客來到展銷室看到的卻是11000美元或12000美元包括附帶產品的汽車。後來,80年代初期,它仿效日本汽車製造商,將許多有用的附帶產品包括在汽車的價格中,廣告上宣傳的價格也是包括附帶產品的價格,然而,遺憾的是由於價格過高,使許多顧客望而生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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