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企業在銷售主要產品時也經常銷售附帶產品,例如,顧客去購買汽車時,常會購買電動雨刷、車用立體聲收錄機和空調器等等。這些非必須附帶產品定價是個棘手的問題。汽車公司需考慮把哪些附帶產品的價格計入汽車的價格中,哪些另行計價。70年代,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常採用的策略是:在廣告上宣傳9000美元可買一輛(不包括附帶產品的)汽車,但當顧客來到展銷室看到的卻是11000美元或12000美元包括附帶產品的汽車。後來,80年代初期,它仿效日本汽車製造商,將許多有用的附帶產品包括在汽車的價格中,廣告上宣傳的價格也是包括附帶產品的價格,然而,遺憾的是由於價格過高,使許多顧客望而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