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海縣人口計生委

靜海縣人口計生委,負責有關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機構。

基本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本縣具體的實施辦法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2、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人口預測,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組織考核評估。
3、指導鄉(鎮)、村(街、居委會)、縣直單位和駐靜單位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4、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普及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知識,轉變民眾的婚育觀念。
5、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和服務。
6、負責全縣各種節育手術的實施及手術後遺症、併發症的鑑定與治療,指導鄉(鎮)服務站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和生殖保健服務。
7、編制避孕藥具使用計畫,進行避孕藥具的推廣、發放、出售和使用指導。
8、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設,組織進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執法檢查和指導,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調查及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調查與處理。
9、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思想、職業道德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10、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開展工作。
11、負責計畫生育病殘醫學鑑定的組織和符合《天津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再生育人員的調查審批工作。
12、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各種數字的統計、分析,搞好各項抽樣調查和人口出生情況檢查。
13、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編報與核撥,指導、監督、檢查鄉(鎮)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和使用情況。
14、蒐集、整理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各類信息,並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布;完成指定的信息和調查研究任務。
15、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和基層計畫生育協會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16、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基層規統科、政策法規宣傳科(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技術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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