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一)局長:主持科技局全盤工作,具體負責財務等工作。(二)副局長: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考核、獎評、負責行政執法、宣傳、體制改革、科技信息等工作。(三)副局長:負責機關業務工作。負責戰略研究及規劃計畫工作;科技指導,成果專利、智慧財產權、民營科企、科技扶貧、科技產業化、科技示範推廣、科技下鄉、科技培訓、科技外事等工作。
(四)政秘、法規崗(副科級科員)負責公文處理、信息、檔案、保密、信訪、保衛和議案、建議、提案工作;負責機關科技事業費管理、財務報帳、國有資產管理等事務工作;草擬規章、辦法,管理科技期刊等工作。
(五)綜合計畫崗:承辦各類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科技統計,負責成果、專利登記、申報及異議處理;負責民營企業類審批登記,負責創新基金的申報、監督和創新工程,協辦學會、協會、研究會的審核等工作。
人員編制
靖邊縣科學技術局,人員編制5名,其中,領導3名,副主任科員1名,科員1名。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定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擬定地方性科學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研究制定加強全縣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政策措施。(二)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科技攻關、星火、扶貧、科普、中間試驗、成果推廣、社會發展、科技合作、重大科技產業化等計畫的規定與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科技體育改革工作,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與機制。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其它各項科技專項資金;負責全縣科技條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技進步工作。
(五)負責全縣科技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發展、引進、推廣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認定的初審和申報工作,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初審和申報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縣技術市場,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科技成果,科技技術獎勵,科技保密,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
(七)加強農村和農業科技工作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農業新技術革命和農村科技進步的方針、政策,組織和指導農村科技產業化、科技園區、農村區域性支柱產業的科技示範與推廣,科技扶貧、科技下鄉、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推動農村與農業科技進步。
(八)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審批和發展的管理及專業技術職稱的初評和申報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
(九)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等方面的科技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十)研究擬定科技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的相關政策;負責不同層次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訓工作;負責全縣科技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鄉(鎮)科技管理和全縣科技機構的業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審核獨立科技機構和縣本及內的科技學會、協會、研究會。
(十二)負責全縣防震減災工作、專利管理工作和科技外事工作;負責科技法規的宣傳與實施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原科技局承擔的部分農民技術職稱評審職能,交給縣農業局。
(二)新增加的職能
1、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工作。
2、監督指導技術市場、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