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公安局

江蘇省靖江市公安局的主要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等有關事務;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主要職責

具體為:(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中心任務,部署、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工作。(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究全市敵、社情,為上級公安機關和市委、市政府的巨觀決策提供相關重要信息。(三)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預防、制止和偵查、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四)依法管理戶政、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五)依法管理國籍、出境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六)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路面治安、機動車輛和駕駛人員,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七)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八)負責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指導、管理和監督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等的工作。(九)指導、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十)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及重要外賓在我市範圍內的安全警衛工作和重點單位、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十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業務工作,為全市公安機關提供信息、通信、技術、後勤服務。(十三)負責對全市公安民警進行管理、教育和培訓,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幹部。分析隊伍狀況,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監察工作,查處或督辦全市公安隊伍中的違紀案件。監督公安機關內部及民警的執法活動。(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十五)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政工監督室

負責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公安民警和職工的考核、任免、錄用、調配、辭職、辭退、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警銜管理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負責公安幹警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立功創模和表彰獎勵工作;負責黨建和老幹部工作。

辦公室

負責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協調安排本局相關會務工作;負責檔案收發、檔案管理、機要及來信來訪工作。

紀委

監察室、審計室。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以及機關作風建設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調查處理本系統內部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公安內部審計工作。

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督察;負責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保護工作。

法制科

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核、審批案件業務;負責公安行政複議、應訴、國家賠償工作和全市勞教申報工作。

經濟文化保衛科

負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

出入境管理科

負責受理、審批本市居民因私出國出境的申請,簽發因私普通護照和通行證;負責受理、審批華僑定居申請,受理加入、退出和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

行政服務科

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對外行政審批和服務工作。

後勤管理科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檢查和指導;負責全市公安經費及專項經費的計畫申報和預算外經費的統一管理;負責全市公安裝備、被裝的計畫供應;負責管理調度警用車輛和駕駛人員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

下設機構

指揮中心: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和協調督辦工作;負責全市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負責對危害國家政治穩定和國內安全案件、事件進行偵查、處置,開展反顛覆、反滲透、反邪教工作;收集、掌握影響國內安全情報信息,研究擬定對策;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涉及國內安全的重要案件和專項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負責對全市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負責治安案件查處和指導工作、負責辦理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負責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常住、暫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派出所工作指導;負責質監、菸草、供電、城管等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負責全市城鄉交通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社會治安,處理交通違章、事故及突發事件;負責車輛發牌檢測和駕駛員年審發證工作;開展交通法規宣傳和教育;負責重大活動線路保衛;參與突發性治安、災害事故的現場保護和救援;受理和指導交通違章、事故處理的複議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全市刑事偵查、反恐怖工作的規劃、管理和指導工作,直接參與偵辦大要案件;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和司法鑑定工作,負責毒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負責毒品預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工作;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安全管理和易製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全市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收集、掌握全市經濟犯罪的情報信息和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特點、規律和發展趨勢及對策;指導全市金融、證券、財稅和部分關係國計民生等重點部門防範經濟犯罪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

巡防大隊

負責指導全市治安防範工作;負責城區、新區、濱江新城區範圍內的治安巡邏和便衣反扒、反盜搶工作;負責處置、打擊恐怖性犯罪和嚴重暴力性犯罪,處置暴亂、騷亂事件;處置對搞性強的群體性事件;參與派出所先期處警和負責本市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警大隊

負責全市長江岸線水上及其涉水單位陸上和全市內河水上的治安管理;負責維護市級(含市級)以上渡口、水利設施、水產養殖基地的治安秩序;協助偵查全市水域主航道和涉水單位內刑事、治安案件;組織協調水上重大災害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水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負責全市水上船舶戶牌的發放、檢查;監督水上消防工作。

網路安全監察大隊

負責全市信息通信、科技規劃及管理;負責全市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網路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協助、指導有關警種部門套用科技手段開展破案追逃等實戰工作。

派出機構

派出所:掌握轄區內社情動態的治安情況信息,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危害地區安全的事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案件偵破工作;負責查處本轄區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負責對轄區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指導、檢查轄區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實施居民戶口、居民身份證、外來人口和重點人口管理,創建安全小區;負責道路格線化巡邏和社區治安巡邏工作;開展安全防範活動,進行安全防範、法制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民眾開展群防群治;負責接處警,接持、受理民眾報案,調處涉及治安的民間糾紛;聯繫民眾,接受民眾求助,為民眾排憂解難;開展消防檢查,指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滅火活動;協助有關業務部門完成各項公安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王平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幹部人事、合成偵查隊工作。
盧明華同志負責黨務、思想政治、隊伍建設工作,分管政工、學校、群團及經偵、法制、監管工作,聯繫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隊,協助王平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顧國華同志主持市委610辦公室工作,分管國保大隊、行政服務科、出入境管理科;聯繫新港、新區、八圩、江陰園區派出所。
陸勝民同志負責機關事務管理、財務、基建工作,分管指揮中心、辦公室、後勤管理科,聯繫新橋、東興、生祠、馬橋派出所。
陳宇亮同志負責打處績效及考核工作,分管交通管理工作,聯繫消防大隊和城東、城南、濱江新區派出所。
繆金桂同志主持紀委工作,分管監察、督察、審計、科技強警和警務信息化工作,聯繫西來、季市、孤山派出所,協助盧明華同志分管政工、學校、群團工作,協助陳宇亮同志分管考核工作。
陳愛國同志負責刑事偵查工作,分管刑警大隊、網監大隊,協助王平同志分管合成偵查隊工作。
蔡斌同志負責治安管理和經濟文化保衛工作,分管治安、巡防、水警大隊、經文保科,聯繫保全公司、保全器材協會、娛樂場所行業管理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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