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羚散

青羚散

青羚散,為橙黃色的粉未;味甘淡、微苦。具有清熱解毒,祛痰止咳的功效。用於肺胃實熱證。

基本信息

青羚散
拼音名: Qingling San
英文名:書頁號:GLFE─202
標準編號:WS-11144(ZD-1144)-2002
【處方】 羚羊角47g 平貝母236g 青礞石(煅)79g 黃岑157.5g 甘草157.5g 硃砂79g 石膏118g 大黃79g 人工牛黃47g 製成 1000g
【性狀】 本品為橙黃色的粉未;味甘淡、微苦。
【鑑別】 (1)取本品0.6g,加甲醇20ml,浸漬1小時,濾過,取濾液10ml,蒸乾,殘渣加水10ml使溶解,再加鹽酸1ml,置水浴中加熱30分鐘,立即冷卻,用乙醚振搖提取2次,每次20ml,合併乙醚液,蒸乾,殘渣加氯仿1ml使溶解,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大黃對照藥材0.1g,同法製成對照藥材溶液。再取大黃酸對照品,另甲醇製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中國藥典2000年版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4 μ,分別點於同一以羧甲基纖維素鈉為黏合劑的矽膠H薄層板上,以石油醚(30~60℃)-甲酸乙酯-甲酸(15:5:1)的上層溶液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置紫外光燈(365nm)下檢視。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五個相同的橙黃色螢光斑點;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的橙黃色螢光斑點;置氨蒸氣中熏後,日光下檢視,斑點變為紅色。 (2)取本品20g加濃氨試液5ml、氯仿30ml,浸漬24小時,濾過,濾液蒸乾,殘渣加甲醇0.5ml使溶解,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平貝母對照藥材5g,同法製成對照藥村溶液。再取貝母素對照品,加甲醇製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中國藥典2000年版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以羧甲基纖維素鈉為黏合劑的矽膠G薄層板上,以氯仿-甲醇-濃氨試液(9:1:0.1)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依次噴以稀碘化鉍鉀試液和5%亞硝酸鈉溶液。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及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分別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3)取本品0.2g,加甲醇30ml,超聲處理30分鐘,濾過,濾液蒸乾,殘渣加25%氫氧化鈉溶液10ml,加熱回流1小時,冷卻,用稀鹽峻調節pH值至3~4,用醋酸乙酯振搖提取2次,合併醋酸乙酯液,蒸乾,殘渣加甲醇1ml使溶觶,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人工牛黃對照藥材10mg,加氯仿20ml,超聲處理30分鐘,濾過,濾液蒸乾,殘渣加甲醇1ml使溶解,作為對照藥材溶液。再取膽酸對照品,加乙醇製成每1ml含2mg的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中國藥典2000年版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2μl,分別點於同一以羧甲基纖維素鈉為黏合劑的矽膠G溥層板上,以異辛烷-醋酸乙酯-冰醋酸(15:7:5)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10%硫酸乙醇溶液,在105℃加熱至斑點顯色清晰,置紫外光燈(365nm)下檢視。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及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分別顯相同顏色的螢光斑點。 (4)取本品0.3g,加50%甲醇40ml,加熱回流1小時,濾過,濾液蒸乾,殘渣加50%甲醇1ml使溶解,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黃芩對照藥材50mg,同法製成對照藥材溶液。再取黃芩苷對照品,加甲醇製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中國藥典2000年版一部附錄ⅥB)試驗,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以羧甲基纖維素鈉為黏合劑的矽膠G薄層板上,以醋酸乙酯-丁酮-甲酸-水(15:3:1:1)為展開劑,預飽和30分鐘,展開,取出,晾乾,噴以1%三氯化鐵乙醇溶液。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的暗綠色斑點。 (5)取本品1g,加甲醇0.02mol/l醋酸銨溶液-醋酸(67:33:1)混合溶液10ml,超聲處理30分鐘,取上清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甘草對照藥材0.2g,同法製成對照藥材溶液。再取甘草酸單銨鹽對照品,另甲醇-0.02mol/l醋酸銨溶液-醋峻(67:33:1)混合溶液製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中國藥典2000年版一部附錄ⅥB)試驗,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以羧甲基纖維素鈉為黏合劑的矽膠G薄層板上,以正丁醇-醋酸-水(4:2:1)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10%香草醛醋酸溶液與10%高氯酸乙醇溶液(1:1)的混合溶液,在105℃加熱至斑點顯色清晰。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的藍色斑點。
【功能主治】 清熱解毒,祛痰止咳。用於肺胃實熱證,證見:痰熱咳嗽,咳吐黃痰,小便短赤,便燥等肺經實熱症。 【用法用量】 口服, 一至三個月一次0.1g;四個月至一周歲以內一次0.2g~0.5g;至二歲一次0.5~1g;三至十歲一次1~3g;十一至十四歲一次3~4g;一日2次;重症者4~6小時一次;或遵醫囑。
【禁忌】 肝腎功能不全、造血系統疾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含硃砂,不宜長期服用;本品為處方藥,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2)兒童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嚴格控制療程; (3)服用本木品應定期檢查血、尿中汞離子濃度,檢查肝、腎助能,如超過規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規格】 每袋裝2g
【貯藏】 密閉。
【有效期】 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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