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二、負責組織編制工業區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園區考核和修解約定的組織工作。
四、組織編制工業區建設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批准後實施。
五、負責工業區內:1.基礎設施;2.公用配套設施、園區治安、市政管理;3.融資開發;4.項目促建;5.拆遷統籌;6.承辦招商引資事項。
六、負責工業區行政管理工作。
七、履行區委、區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批、交辦事項。
機構設定
一、 行政管理部(掛紀檢監察科牌子)1、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3、負責信訪接待、依法治區工作;
4、負責信息化平台建設維護工作;
5、負責對外接待、後勤保障、車輛管理工作;
6、負責辦公物資採購和管理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服務工作;
7、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二、 工程管理部
1、負責工業集中發展區建設規劃、詳規的編制報批和實施工作;
2、負責園區政府性投資項目方案擬定工作;
3、負責園區內工程的預、決(結)算及報批送審工作;
4、負責園區道路、管網、配套設施建管工作;
5、負責在建工地(包括企業)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6、負責園區生產、排污、防洪等涉水事務;
7、負責本部門業務檔案管理工作。
三、企業服務部(掛安全生產部牌子)
1、負責工業區招商洽談、選址及前期服務工作;
2、負責簽約項目土地款催收、招商引資統計上報和簽約項目開工、投產能源保障工作;3、負責園區主要產業發展動態、趨勢的跟蹤分析以及產業發展規劃及其年度計畫的擬訂工作;
4、負責企業用地招拍掛協調工作和投產企業服務工作;
5、負責企業履約考核、安全生產和企業勞動保障協調工作;
6、負責工業區循環(低碳)經濟工作;
7、負責各類惠企政策的收集、發布以及對上申報的指導協助工作。
四、經濟運行部
1、負責園區企業、項目相關經濟及能源指標收集、整理;
2、負責各項經濟運行目標的統計分析;
3、負責經濟運行態勢監測分析研判工作。
五、開發管理部
1、負責政府性投資項目請示報批工作;
2、負責項目立項、招(投)標工作;負責園區融資服務工作;
3、負責法規契約管理工作;
4、負責本部門業務檔案管理工作。
六、財務管理部
1、負責宣傳實施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方針政策;
2、負責年度經費預算和決算的編制;負責勞資統計管理工作;
3、負責經費申撥、收支管理工作;
4、負責審查原始憑證及賬務管理核算工作;
5、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6、負責本部門業務檔案管理工作。
七、公用管理部
1、負責園區市政設施管理工作;
2、負責園區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工作;
3、負責園區綠化(森林公園)建管工作;負責指導園區企業綠化工作;
4、負責指導園區企業綠化工作;
5、負責園區企業破道接口、圍牆修建、渣土運輸監管工作;
6、負責園區綜治維穩工作;
7、負責協調園區項目拆遷工作;
8、負責本部門業務檔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