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學校令

青年學校令,日本 1935 年 4 月頒布。將進行勞動青少年補習職業教育的實業補習學校與進行軍事教育的青年訓練所合併為青年學校。旨在提高勞動青少年的職業技術水平,加強軍國主義教育訓練。主要內容:(1)“以鍛鍊男女青年之身心,涵養其德性,傳授職業和生活所需要的知識技能,提高國民素質為目的。”(2)可設定普通科,修業年限 2 年,招收尋常國小畢業生。(3)可設定本科,修業年限男子為 5 年,女子為 3 年,招收普通科畢業生和高等國小畢業生。

(4)可設定研究科,修業年限 1年以上,招收本科畢業生。(5) 可設定專修科,招收專攻某些特別項目者,其規程由文部大臣另定。(6)青年學校可由府、縣、市、鎮、村設定,並負擔其經費。商工會議所、農會及其他私人團體亦可設定,但稱私立青年學校。1939年 3月發布《修改青年學校令》,將青年學校作為 12歲~19歲男子青少年的義務教育學校,經費由國庫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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