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工運方針,按照市委和上級工會的工作部署, 開展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確定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貫徹執行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確定的任務和決議,領導下級工會工作。
(二)貫徹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加強對廣大職工的思想政治引領,承擔引導廣大職工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任務;教育廣大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弘揚勞動精神、勞模精神、工匠精神,不斷發展工人階級先進性。
(三)負責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調查研究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並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工會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擬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參與勞動關係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置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負責指導下級工會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工作;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勞動關係,健全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障機制;負責職工幫扶救助和服務工作,維護職工隊伍穩定。
(五)開闢網上工作平台和途徑,加強網際網路服務職工、網路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創新會員發展、聯繫職工及活動開展的方式,拓展工會組織覆蓋;健全完善工作評價制度,打造工會工作服務品牌。
(六)組織引導職工民眾參與社會治理,指導各級工會做好勞動關係領域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示範帶動和聯繫服務工作;有序承接政府部門轉移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七)負責組織指導職工開展民眾性勞動和技能競賽等活動;承辦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評選表彰市“工人先鋒號”等工作。
(八)負責工會幹部隊伍建設,協助各區(市)黨委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黨組織管理所屬工會的領導班子;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市總工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黨建工作。
(九)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負責對工會所屬事業單位進行指導和管理。
(十)負責工會對外交流工作,發展與各國家各地區城市工會、產業工會的友好關係。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機構設定
領導機構
市總工會領導職務一覽
劉聖珍 |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總工會主席 |
彭建國 | 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
周新國 | 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
梁海泉 | 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
李 明 | 市總工會黨組成員、經審委主任 |
劉福斌 | 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
阮 丁 | 市總工會副巡視員 |
王愛民 | 市總工會副巡視員 |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市總工會與市政府聯席會議工作,指導下級工會和產業工會與同級政府及其部門完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機關信息建設及信息收集編髮;負責機關後勤事務,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後勤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市總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牽頭部門的工作職責;承擔市總工會公共服務 “一次辦好”相關工作職責;負責公文起草的審核把關;負責市總工會督查落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政策研究室
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負責開展重大課題調研,指導基層工會開展調查研究;負責起草重要文稿;負責工會系統的統計及指導工作;負責《青島工運》、大事記、史志等工會重要文獻資料的研究與編髮;承擔市工運研究會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組織部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幹部人事政策和全國總工會關於工會組織制度的有關規定;協助區(市)黨委、市直有關部門(單位)黨組織管理所屬工會的領導班子;負責市總工會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的人事工作;擬定市總工會外事出訪計畫。協調做好選派“第一書記”掛職幫扶、鄉村振興,對口援助等工作;負責牽頭落實市總工會系統統戰工作任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宣傳教育和網路工作部
負責市總工會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下級工會的新聞宣傳和網路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工會和職工的輿情引導工作;參與擬訂職工思想、教育、文體工作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定職工素質建設工作規劃,指導開展職工思想政治引領工作;組織開展職工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擬定工會網上工作平台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總工會入口網站和網路平台建設。負責牽頭落實市總工會黨組和市總工會系統黨的意識形態領域工作任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生產保護部
參與擬訂勞動安全衛生等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監督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參與調查處理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指導工會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指導下級工會開展民眾性勞動安全衛生活動;推動開展民眾性勞動和技能競賽活動;指導和推動職工技術協作;承擔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和“工人先鋒號”等獎勵的推薦、評選、表彰等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勞模休養和健康體檢工作;組織實施職工技能提升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權益保障部
參與擬訂職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指導下級工會開展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契約工作和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參與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工作,指導推動下級工會參與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負責職工幫扶救助和服務工作,維護困難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指導各級工會做好創業就業、普惠服務和農民工服務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基層工作部
負責指導基層工會的組織發展和隊伍建設,完善工會組織體系;指導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和基層工會規範化工作,推動開展“職工之家”活動;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進廠務公開制度化、規範化;推動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指導開展職工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協同推進黨工共建工作;指導職工服務類社會組織培育、服務和管理工作;規範對基層工會的考核,規範管理工會社會工作者隊伍和職工志願者隊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法律工作部(信訪室)
參與涉及職工和工會的立法工作;參與重大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各級工會做好勞動爭議調處和法律監督;指導和承擔工會法律援助與法律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普法宣傳教育,負責基層工會法人登記工作;負責工會重大決策、制度規定和相關檔案的合法合規性審查;負責勞動關係領域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示範帶動和聯繫服務工作;負責職工來信來訪工作,參與維護職工隊伍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女職工部
負責擬定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權益的保障政策;負責工會女職工組織建設,參與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承擔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財務部
負責工會經費收繳、管理工作;負責編報市總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審批下一級工會經費預算、決算;監督檢查工會經費撥付及使用情況;指導市總工會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資產監督管理部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工會資產管理的制度和規定,指導督促各級工會加強工會資產管理;履行市總工會所屬事業單位資產所有者職責,監督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項目投資和資產管理。負責市總工會機關行政資產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審計監督市直工會經費收支、專項資金、資產管理、基建投資、及財務資產轉移等情況;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和資產管理進行審查監督,對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指導各級工會依法依規開展審查審計工作;承擔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機關黨委
負責市總工會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履行機關紀委職責,按要求配合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履行相關監督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下屬單位
青島湛山療養院
青島市職工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青島市職工文體事業發展中心
青島市職工學校
青島市總工會幹部學校
青島市總工會職工保險互助中心
青島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