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編制和規劃縣鄉公路、橋樑、渡運中小碼頭的建設和改造;做好全區農村公路建設工程的施工管理和監督指導;制訂和實施年度交通建設計畫;參與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和工程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申報和協調需要列入國家和省、市交通運輸建設計畫的項目工作。
(二)負責縣鄉公路路政管理,協助幹線公路路政管理;保護縣鄉公路附屬設施和公路路政案件的查處;嚴格控制公路兩側建築紅線,保護公路路產路權,保障公路暢通;負責公路水毀的預防和搶修;負責縣、鄉、村、道路橋樑的日常監督。
(三)負責縣道公路的養護和管理,協助各鄉鎮(街道)做好鄉、村道路的養護和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公路養護經濟責任制,制訂和實施公路年度養護計畫,保證公路好路率達標。
(四)深化交通運輸體制改革,完善五級交通運輸管理,轉變職能,做好規劃、協調、服務和監督;採取積極措施,搞好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吸籌資金,發展地方交通運輸;負責全區交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執行交通建設規範。
(五)建立區、鄉、村三級負責的渡口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渡運安全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渡運安全,參與渡運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機動渡船工考評發證。
(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及職責
區交通局內設辦公室、業務科和交通戰備辦公室(行政服務科)三個職能科室,核定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和工勤編制1名,下屬單位有青原區公路管理站、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和渡口管理站。局支部共有14名黨員。
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起草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重要工作報告和綜合性材料;負責檔案收發處理、交通運輸政務信息、文書檔案、信訪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上級及局重要決策、批示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機關後勤、車輛管理、來客接待等行政事務性工作;負責做好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系統工、青、婦、老幹部、人大政協提案辦理及保衛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科技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勞動工資、人事統計年報、崗位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考核、人事檔案管理、行業職稱評審和人員考勤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系統對外宣傳報導、法制教育工作;負責協調監督本系統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執行上級有關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制度,編制交通運輸資金使用計畫和預算,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和財產保值增值。
業務科工作職責:
負責指導、督促水陸運輸等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的價格執行情況;負責協助、監督交通運輸防汛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水陸交通運輸安全和渡運碼頭建設及船舶更新改造工作;負責編制和規劃全區縣鄉公路、鄉村道路計畫;制訂、申報和實施年度公路交通建設和改造計畫;負責公路新建和改造及大中修工程的質量控制、費用控制、進度控制和契約管理工作,並組織工程竣工驗收,預決算審核工作;編制縣鄉公路、鄉村道路民工建勤計畫;指導督促並協助各鄉(鎮)落實、完成民工建勤計畫;指導督促縣鄉公路、鄉村道路搞好路政管理,維護路產路權;收集公路工程統計、技術分析資料,建立健全公路工程建設檔案等。
交通戰備辦(行政服務科)工作職責:
負責擬訂全區國防交通保障工作、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安排有關國防交通事宜。
負責本系統授權範圍內的行政審批職能。負責本系統《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許可權內水路營運性運輸和運輸服務企業審批》、《許可權內水路運輸業戶變更經營範圍審批》、《許可權內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線審批》、《許可權內公路用地範圍內設定非公路標誌審批》、《許可權內砍伐更新公路用地上的樹木審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樑、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以及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審批》、《許可權內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內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審批》、《本區行政區域內超限車輛行駛公路審批》、《在公路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審批》、《公路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和《通村公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批》的行政審批諮詢、申報材料的審查、受理、上報和發放;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並監督本系統的行政審批工作。
監察室工作職責: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調查處理本局各科室及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黨紀政紀的行為,並提出建議;受理對本局各科室、站及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室受理的申訴;開展效能監察工作和局內部年度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渡口管理站工作職責:交通安全員培訓、施工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渡口建設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抗旱和防汛等工作。
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工作職責: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程建設質量檢測、工程建設質量評比、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各項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負責工程質量隱患整改到位。 公路站工作職責:農村公路養護、路政管理、農村公路建設監理,創建文明示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