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
對電驢違法載物進行處罰是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電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15厘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30厘米,否則就屬於違規載物,按照相關規定將處以50元的罰款。
2014年2月9日,南寧市交警支隊印發了《電動腳踏車安全出行宣傳手冊》,因考慮到市民對電動車管理法規不夠熟悉,車主在上牌前,由交警部門向廣大電動車車主統一發放。
套用案例
2014年7月11日,廣西黃先生騎電動車經過南寧市安吉蘇盧路口時,被交警以“違法載物”為由罰款50元。當時他電動車后座上綁有一個藍色的儲物箱,兩邊各掛一個編織籃。
據了解,就在同一天上午10時許,在友愛衡陽路口,一輛電動車因載物過長也被交警攔了下來。該電動車的車身側面綁了一捆長約3米左右的鋼管。
對此當日的執勤交警耐心向其解釋,載物過大,容易改變電動車的重心,騎車人就很難掌握好電動車的平衡。電動車載物過寬過長,不僅對其他車輛和過往行人是一個安全隱患,對於電動車車主來說,也很危險。
2014年7月13日,南寧市交警一大隊的民警對其開具了處罰書。
處罰措施
2014年7月11日,南寧市交警支隊組織130人的執法隊伍到西鄉塘區,對電動車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在整治中,民警對有違法行為的電動車車主,一改過去直接處罰的教育方式,以觀看教育視頻、接受站崗體驗一小時作為教育糾正手段。據介紹,在當天查處的1108起電動車違法行為中,違法載物行為有62起。
社會評價
市民
南寧市電動車載物現象不少,其中又以商戶載貨載物的情況居多。但是多數市民對於具體的規定標準十分模糊。對於新規定並不知情,尚不知道載物有可能會被罰款。家住竹溪立交附近的朱先生則表示,雖然經常騎電動車出行,但對於交規並不留心關注。
網友
2014年7月14日中午12時,南國早報官方微博發起一個“你知道電驢載物有何限制嗎”的話題調查,截至當晚9時30分統計,參與投票的網友中,92.4%的網友表示不知道電動車搭載物品的限制標準,只有7.6%的網友表示知道有限制。
網友“彩霞”:腳踏車搭物都有規定,更不用說電動車了。但現在常看到不少採購人員用電動車拉貨,前後都裝得滿滿的,連腳都沒地方放。開起車來一晃一晃的,很不安全。
網友“yjsh3168”:現在很多街頭的電動車搭載貨物太多,都快成“貨車”了。
網友“綠蘿”:之前不知道有這個限制,希望媒體和相關部門向市民們好好宣傳,並進行整治,以保馬路安全。